| 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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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其他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6萬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0萬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原內容為: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及投標須知前附表 6.1.1評標委員會構成:5人。其中招標人代表1人,專家4人 現(xiàn)變更為: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及投標須知前附表 6.1.1 評標委員會構成:7人。其中招標人代表1人,專家6人 原內容為:第三章 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2.2.4(3) 2.評標基準價:各投標人的有效報價去掉一個最高值,去掉一個最低值,其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評標基準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現(xiàn)變更為:第三章 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2.2.4(3) 2.評標基準價:按所有有效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基準價,有效投標人家數(shù)小于5家,全部投標報價參與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有效投標人家數(shù)大于等于5家,去掉一個最高投標報價和一個最低投標報價,其余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評標基準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