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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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元 |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一-工程貨物-設備智能評標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黃梅縣城區(qū)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物聯(lián)網水表(NB-IoT)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澄清公告 招標編號:HBHM-******SZ-********1
各潛在投標人: 關于黃梅縣城區(qū)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物聯(lián)網水表(NB-IoT)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的澄清公告如下: 原招標文件中:(1)第三章評標辦法2.2.4(1)商務評分標準中企業(yè)實力:4、投標人所投超聲波水表入選省級及以上《節(jié)水設備(產品)和技術目錄》。 (2)第三章評標辦法2.2.4(1)商務評分標準中業(yè)績:提供中標(成交)通知書、完稅證明、銷售或供貨合同等兩項及以上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現(xiàn)修改為:(1)第三章評標辦法2.2.4(1)商務評分標準中企業(yè)實力:4、投標人所投物聯(lián)網水表(NB-IoT)入選省級及以上《節(jié)水設備(產品)和技術目錄》。 (2)第三章評標辦法2.2.4(1)商務評分標準中業(yè)績:提供中標(成交)通知書、完稅證明(稅務發(fā)票)、銷售或供貨合同等兩項及以上證明材料[完稅證明(稅務發(fā)票)必須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請各投標人下載最新澄清文件制作投標文件。
黃梅縣城市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 ****年**月**日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