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
|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8,**7,**0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其他評標辦法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一、招標公告中“三、項目負責人應具有的條件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1.1”變更為“1.1 須為本單位在職人員,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包括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建筑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或者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且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總監(jiān)理工程師”; 二、本項目初設圖紙及總承包合同模板詳見澄清附件。 招標文件與此澄清內容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澄清內容為準。由此為各潛在投標人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