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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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1.1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9,**3,**0.**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其他評標辦法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吸氣式發(fā)動機關鍵部件熱物理試驗裝置項目(三期)**1 號寬域耦合匹配試驗中心、**3號消防及循環(huán)水泵站、**5號儲罐區(qū)、**1號門房及室外工程-旋轉姿態(tài)可調試驗系統(tǒng)(暫估價) 澄清文件 (一)、原招標公告開標地點:十、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青島市公共資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上傳投標文件。本項目不接受紙質投標文件?!镜谝婚_標室(****室)】。 修改為:開標地點:青島西海岸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青島西海岸新區(qū)七墩山路**號南區(qū)2號入口)【第一開標室(****室)】。 (二)、原招標文件目錄頁碼混亂,對原招標文件的目錄及頁碼進行了重新排版,但內容與原招標文件完全一致,詳見本澄清文件附件。本澄清文件條款與原招標文件不一致的條款,以本澄清文件為準。 (三)、原招標文件: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潛在投標人的資質、業(yè)績、榮譽(獲獎)、主要人員及相關附件須在青島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上傳并公示,且制作投標文件時上述材料需通過該系統(tǒng)選取,否則在電子評標時不予認可。(其中“項目管理班子成員”包含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最低配備要求,及資格審查打分和商務標打分項中提供的人員。人員社保信息可在商務標目錄項 “人員社保證明”中上傳。)修改為:潛在投標人的資質、業(yè)績、榮譽(獲獎)、項目管理班子成員及相關附件(人員社保除外)須在青島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上傳并公示,且制作投標文件 時上述材料需通過該系統(tǒng)選取,否則在電子評標時不予認可。(其中“項目管理 班子成員”包含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最低配備要求及資格審查打分和商務標打分項 中提供的人員。人員社保信息可在商務標目錄項“人員社保證明”中上傳) (四)、原招標文件前附表**.5及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的四碼檢查修改為: (1)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存在記錄的MAC地址、CPU序列號、硬盤序列號中兩項及以上相同的; (2)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綁定造價文件時,抓取造價接口文件中的造價軟件加密鎖序列號相同的; (3)不同投標人之間的電子投標文件經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查重分析,投標清單報價達到**%相同的(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出現雷同的除外)。 資格預審項目中以上MAC地址、CPU序列號、硬盤序列號、造價軟件加密鎖序列號相關信息在資格預審和投標兩階段進行一體化比對,兩階段整體中發(fā)現(1)(2)問題,由評標委員會否決其投標。 經監(jiān)測發(fā)現,本項目同一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文件編制過程中被歸屬于該項目其他投標人的造價加密鎖閱讀、使用、編輯、生成等的,該投標報價文件歸屬投標人及對該投標報價文件進行過閱讀、使用、編輯、生成等操作的其他投標人,應否決投標。 經監(jiān)測發(fā)現,本項目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文件編制過程中被同一投標人的造價加密鎖閱讀、使用、編輯、生成等的,閱讀、使用、編輯、生成他人投標報價文件的投標人,以及被該投標人閱讀、使用、編輯、生成自有投標報價文件的其他投標人,應否決投標。 (五)原招標文件第三章投標文件前附表2.2.4技術標:技術標(匯總規(guī)則:當專家人數大于等于 0 位,并且小于等于 ∞ 位,取去掉 0 個最高分、去掉 0 個最低分后 的算術平均值;)修改為:“技術標 (匯總規(guī)則:當專家人 數大于等于 0 位,并 且小于等于 4 位,取 去掉 0 個最高分、 去掉 0 個最低分后 的算術平均值;當專 家人數大于等于 5 位,并且小于等于 ∞ 位,取去掉 1 個最 高分、去掉 1 個最 低分后的算術平均 值;) ” (六)、原招標文件第四章施工合同專用條款:“**.4.1 付款周期關于工程進度款的約定:(1)施工期間每 2 個月進行一次工程割算,支付割算額的**%;” 修改為:**.4.1付款周期關于工程進度款的約定:(1)施工期間每 2 個月進行一次工程割算,支付割算額的**%。 (七)原招標文件合同專用條款:2.5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發(fā)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否。 修改為:發(fā)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提供。發(fā)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合同簽訂時雙方另行約定符合《山東省工程建設領域工程款支付擔保實施辦法》(魯建建管字〔****〕1號)要求的擔保形式。 (八)、原招標文件: “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第3款:同類工程應同時提供下列資料: (1)中標通知書或項目所在地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主辦網站的公示信息或建設單位出具的直接發(fā)包證明材料”與原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3.3.1 投標人提供的企業(yè)施工總承包工程業(yè)績應同時提供下列資料: (1)經項目所在地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備案的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fā)包證明材料)或其主辦網站的公示信息”不一致,以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第3款的要求為準。 (九)原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第4款:施工總承包工程所獲獎項應同時提供下列資料: (1)中標通知書或項目所在地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主辦網站的公示信息或建設單位出具的直接發(fā)包證明材料;”與原招標文件 “投標人須知3.3.2 投標人提供的施工總承包工程所獲獎項應同時提供下列資料: (1)經項目所在地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備案的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fā)包證明材料)或其主辦網站的公示信息;”不一致,以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第4款的要求為準。 本澄清文件是原招標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如果有與原招標文件相沖突的條款,以本澄清文件為準。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