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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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其他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1,**0,**8.**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一、澄清修改內容1、現(xiàn)就《招標文件》第三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 ** 頁的如下內容作出修改:原內容:6.1.1 評標委員會的組建 1.評標委員會構成:共 7 人,其中評標專家5 人,招標人代表 2 人(招標人代表應當具備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評標專家條件和要求,5 人以上單數(shù),專家人數(shù)不得少于成員人數(shù)的三分之二)。修改為:6.1.1 評標委員會的組建 1.評標委員會構成:共 5 人,其中評標專家 5 人,招標人代表 0 人(招標人代表應當具備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評標專家條件和要求,5 人以上單數(shù),專家人數(shù)不得少于成員人數(shù)的三分之二)。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