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
|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資金現(xiàn)金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電子評標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nèi)容 | 一、澄清文件:投標人擬派所涉項目負責人(項目經(jīng)理)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貳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F(xiàn)全部變更為: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yè)貳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 (B證)的本單位人員,在投標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設(shè)工程(含已經(jīng)獲得中標通知書未開工)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jīng)理)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請各投標人以變更后的招標文件為準。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