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南嶺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財政國土綠化示范項目(桂東縣)變更公告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政府采購計劃編號:桂財采計[****]****號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湖南省南嶺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財政國土綠化示范項目(桂東縣)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內容: 更正事項:招標文件 更正內容: 1、湖南省南嶺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財政國土綠化示范項目(桂東縣)包1 原招標文件中第五章采購需求的第一節(jié)技術要求中的★八、其他要求(以下內容須提供承諾函)第**點: **.為確保本項目服務質量與履約進度,投標人須就項目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任職作出承諾: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以投標文件載明信息為準)不得參與并中標“湖南省南嶺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財政國土綠化示范項目(郴州市及各縣市區(qū)) ”的2個及以上項目,且不得在該示范項目的任意2個及以上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含不同崗位交叉任職)。同一投標人若以相同人員參與該示范項目2個及以上項目投標且均符合中標條件的,按“湖南省政府采購網 ”招標公告公示時間順序確定中標資格:僅保留最早公告項目的中標資格,后續(xù)項目中標資格自動取消。投標人須單獨提供《任職唯一性承諾函》,明確承諾上述人員限制及中標資格規(guī)則。若承諾不實,將被認定為虛假承諾,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規(guī)定處理。 變更為: **.為確保本項目服務質量與履約進度,投標人須就項目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任職作出承諾: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中標后(以投標文件載明信息為準)不得參與并中標“湖南省南嶺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財政國土綠化示范項目(郴州市及各縣市區(qū)) ”的2個及以上項目,且不得在該示范項目的任意2個及以上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含不同崗位交叉任職)。同一投標人若以相同人員參與該示范項目2個及以上項目投標且均符合中標條件的,按“湖南省政府采購網 ”招標公告公示時間順序確定中標資格:僅保留最早公告項目的中標資格,后續(xù)項目中標資格自動取消。投標人須單獨提供《任職唯一性承諾函》,明確承諾上述人員限制及中標資格規(guī)則。若承諾不實,將被認定為虛假承諾,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規(guī)定處理。 2.原招標文件中第七章投標文件的組成第二部分商務和技術文件第十二、投標人認為需提供的其他資料(4)任職唯一性承諾函中: 二、承諾事項 1.項目參與限制:上述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不得參與“湖南省南嶺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財政國土綠化示范項目(郴州市及各縣市區(qū))”中其他任何縣市區(qū)項目的投標及中標。 變更為: 二、承諾事項 1.項目參與限制:上述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中標后不得參與“湖南省南嶺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財政國土綠化示范項目(郴州市及各縣市區(qū))”中其他任何縣市區(qū)項目的投標及中標。 3.湖南省南嶺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財政國土綠化示范項目(桂東縣)包2以及湖南省南嶺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財政國土綠化示范項目(桂東縣)包3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作相應調整和修改。 4.其他內容不變! 三、疑問及質疑 本更正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應作相應調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與原招標文件內容有不一致之處,應以本更正公告為準。 供應商認為本更正內容存在歧視性的,應在更正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代理機構提出。 [if !supportLists]四、[endif]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姓名和電話 1、采購人信息 (1)名 稱:桂東縣林業(yè)局 (2)地 址:桂東縣漚江鎮(zhèn)桂郴路**號 (3)聯(lián)系人:唐先生 (4)電 話:****-******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1)名 稱:中采聯(lián)合招標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郴江路第一國際金童座 6 樓 (3)聯(lián)系人:劉丹/肖艷 (4)電 話:****-******9/**********2 (5)電子郵箱:********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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