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
|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6,**0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其他評標辦法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nèi)容 | 1、原招標文件:招標公告 “八、同類工程經(jīng)驗要求”中:3、同類工程界定中:二標段中:3.2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同類工程界定(以下任一業(yè)績均予以認可)中: “設(shè)計: 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單項合同額****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設(shè)計項目(單獨的園林綠化及亮化項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設(shè)計項目;” 更改為:“設(shè)計: 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單項合同額**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設(shè)計項目(單獨的園林綠化及亮化項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設(shè)計項目;”。 本澄清公告作為本項目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各相關(guān)供應(yīng)商均具有同等約束力,與本項目招標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澄清公告為準。由此為各潛在投標人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