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E**********************Z** |
|---|---|
| 投標資格 | 無要求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暫無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其他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9,**3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
| 開標時間 | ****-**-** **:**:** |
| 開標地點 | 無 |
| 開標方式 | 待定 |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暫無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泰寧縣金湖景區(qū)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泰寧縣城西路網(wǎng)建設項目)商業(yè)路及崇文路(前坊街至城步街段)道路工程 補充通知(一) 致各投標人: 一、現(xiàn)對招標項目編號為E******************1的泰寧縣金湖景區(qū)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泰寧縣城西路網(wǎng)建設項目)商業(yè)路及崇文路(前坊街至城步街段)道路工程招標文件及有關事項作以下補充通知: 刪除投標須知前附表-**.2中**.招標文件中:投標報價承諾函為投標必備文件,務必按要求提供;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交,將視為不響應投標報價,按廢標處理。 二、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通知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fā)出的文件為準。本補遺書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標人:泰寧縣城鄉(xiāng)建設和交通運輸局 招標代理機構:恒玖(福建)招標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