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縣東水廠水源地水質(zhì)安全保障及所在南浦溪流域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項目(一期)答疑及補充通知
各投標人:
浦城縣東水廠水源地水質(zhì)安全保障及所在南浦溪流域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項目(一期)(招標項目編號:E******************1),現(xiàn)就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有關疑問的答復和招標文件的補充修改如下:
一、答疑紀要
1、提問:本項目為市政工程類,施工員:2(土建施工員1人、設備安裝施工員1人)人是否有誤?
答:詳見補充通知。
2、提問:本項目的招標控制價是否沒有上傳?
答:項目控制價與招標清單已重新上傳至附件,請投標人自行下載;投標單位可根據(jù)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自行組價,最終形成投標價。
3、提問:請補充控制價資料(包含《單價措施項目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與《主要材料設備項目與價格表》)。
答:項目控制價與招標清單已重新上傳至附件,請投標人自行下載;投標單位可根據(jù)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自行組價,最終形成投標價。
4、提問:外棄運距按5km計取。此規(guī)定未按閩建[****]9號文的要求明確按實結算,請調(diào)整。
答:按招標文件執(zhí)行。
二、補充通知
1、本項目的招標文件中甲供材料 ******3 元,現(xiàn)修改為甲供材料******5元,招標文件中材料設備品牌及甲供材料以重新上傳的招標控制價附件為準。項目控制價與招標清單已重新上傳至附件,請投標人自行下載。
2、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和標準數(shù)據(jù)表(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A類)3.1.8施工員做如下修改:施工員2(市政施工員1人、設備安裝施工員1人)人。
3、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變更為:****-**-** **:**:**。本項目保證金遞交的截止時間(保證金截止時間)變更為:****-**-** **:**:**。
本通知作為《招標文件》(招標項目編號:E******************1)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招標文件》有不同之處的以本通知為準。本通知同時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浦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pc/)。
招標人:浦城縣萬安鄉(xiāng)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同協(xi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