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N****FCZZ****** |
|---|---|
| 項目名稱 | 江蘇師范大學泉山校區(qū)學生宿舍新1號樓1層房屋公開招租 |
| 資產類別 | 房產 |
| 轉讓方名稱 | 江蘇師范大學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一、出租標的房屋建筑面積、使用面積以現(xiàn)狀為準,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擔房屋所有權證中所列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等的責任,不調整相應的租金價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請承租前應自行至出租標的現(xiàn)場仔細查看,并向相關部門了解出租標的實際情況; 三、出租標的整體出租,租賃期以實際簽約時間計算; 四、《房屋租賃合同》簽署方必須與招租成交確認書上承租方一致,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進行轉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轉租、分租的,承租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五、出租標的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及不動產權證,承租方應接受出租標的現(xiàn)狀,并自行向有關部門了解關于辦理工商、消防、安檢等手續(xù)的相關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標的現(xiàn)狀影響其辦理上述手續(xù)致使不能按預想方案使用房屋為由,要求解除、變更《房屋租賃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出租方及江蘇產權不負責辦理上述手續(xù); 六、承租方如對出租標的進行改造,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且裝修改造須與租期相適應; 七、承租方對出租標的使用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當?shù)匾?guī)章的規(guī)定; 八、房屋租賃用途:僅限用于校園超市,經營范圍:各類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飲料、體育、文化用品、音像制品、百貨、飲制品等(不得經營食品加工,不得經營學校禁止銷售的存在安全隱患的商品,經營新品類須經甲方同意),嚴禁超范圍經營。不得用于金融集資及民間借貸等行業(yè)。 九、承租方經營的項目須接受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和學校職能部門對食品的采購、貯存、臺帳和索證索票,價格、服務規(guī)范等方面的監(jiān)督檢查,并積極配合學校相關部門和學生組織開展工作。 十、承租方須承諾在經營中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務均明碼標價,符合物價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生活必需品價格不高于周邊大型超市(如大潤發(fā))的價格水平。否則招標方有權根據(jù)相關管理制度對中標方進行處罰。 十一、經營過程中不能使用明火、高功率電器,不能有噪音,不能產生煙霧氣味等。 九、承租方如需要進行水電增容、水電線路或上下水管道改造,承租人需向出租方申報,待出租方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十二、承租方入駐后須根據(jù)項目房屋實況、出租方裝修要求及承租方經營需求合理設計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批通過后方可施工;裝修完工后須符合消防規(guī)定,并須經出租方驗收通過后方可開始營業(yè) 本公告僅為本次出租的簡要說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請承租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出租方提供的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