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ZJ******4 |
|---|---|
| 項目名稱 | 紹興市城投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年第二批廢舊資產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紹興市城投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1,**0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5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按照其報名項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納競買保證金至至指定賬戶,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2.本次轉讓標的資產包產生溢價的,則資產包內標的同比例溢價。3.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率為**%。4.受讓方確定后,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署當天一次性支付交易價款并向轉讓方支付****0元履約保證金。5.受讓方應于簽訂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取貨移交工作,不得超出取貨范圍取貨。若逾期未完成取貨的,按每逾期一天,扣除履約保證金****元。如受讓方逾期4個工作日仍未完成全部標的提貨的,視為嚴重違約,受讓方放棄剩余標的資產的所有權,其所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6. 受讓方負責標的物的搬運、裝運、現場清理等工作及所產生的的全部費用,并承擔安全、環(huán)保等責任。7. 如受讓方依約履行各項義務,無違約及違反維穩(wěn)、安全、治安、消防、環(huán)保等情況,在完成全部標的物裝載運輸后,經轉讓方驗收合格,轉讓方于清場后5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8. 資產明細參見標的清單,但清單僅供參考,實際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