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ZJ******8-2 |
|---|---|
| 項目名稱 | 四川省自貢市自流井區(qū)匯興路桂花社區(qū)居委會6組4棟1-1-2號房產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浙江輕機實業(yè)有限公司清算組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9,**0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項目經依法展示后舉行,標的以現場實物展示為準,意向受讓方應當詳細閱讀本項目所涉及披露內容,有責任自行了解標的的狀況,認真進行現場踏勘。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標的的現場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自愿承擔一切交易風險。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其對轉讓標的受讓事項是否符合中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及標的所在地相關政策、房屋權屬變更機構的相關規(guī)定,須自行承擔無法過戶的風險。2、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1)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攜帶受讓申請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現場確認并簽署交易記錄、《成交通知書》、《資產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書》、《資產交易合同》簽署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杭交所指定賬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務費、交易價款等交易資金(以到賬時間為準)。(2)同意杭交所在經轉讓方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受讓方已交納的交易價款全部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3)同意受讓方應自行了解并完全符合國家及房地產所在市規(guī)定的購房條件。若因受讓方原因造成所成交的房屋無法過戶,所繳納的購房款損失及其他經濟損失均由受讓方承擔,與轉讓方、杭交所和經紀會員無關,受讓方已付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4)同意若因轉讓方原因造成房屋無法過戶給受讓方的,轉讓方將退還受讓方繳納給轉讓方的所有購房款并承擔受讓方須支付的交易服務費。轉讓方、受讓方雙方簽訂的合同自動解除,不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5)同意在辦理房地產權證變更登記手續(xù)時,有關職能部門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轉讓方和受讓方雙方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簽訂文本合同。但雙方簽訂的該等文本合同僅作為辦理登記手續(xù)之用,不作為雙方的實際履行依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均以《資產交易合同》為準。(6)同意轉讓標的交割前所涉及標的拖欠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等)均由轉讓方承擔,相關費用從交接次月起由受讓方承擔。水、電可以重新開戶的,相關手續(xù)及費用由受讓方自理,但是否可以重新開戶不在轉讓方合同義務范圍內,具體按照轉讓標的情況和政府相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7)同意本次轉讓標的房屋如有漏水或需維修的情況,均由受讓方自理,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8)同意如有戶口未遷出的情況發(fā)生,轉讓方通知原戶主把戶口遷出,但有關學區(qū)房孩子能否就讀的情況請意向受讓方自行查證,對此轉讓方、經紀會員、杭交所不做承諾。3、本項目標的交付以附件《資產交易合同》樣本相關內容為準。4、本項目受讓方須交納成交金額2.5%的交易服務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