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永錦路(星火路至現(xiàn)狀龍山北路)改擴建工程智慧路燈系統(tǒng)采購及其他相關服務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標段編號:JBSZ******9-**HWGH
| 項目名稱: | 永錦路(星火路至現(xiàn)狀龍山北路)改擴建工程智慧路燈系統(tǒng)采購及其他相關服務 |
澄清修改文件發(fā)出時間:****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內容
1、本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增加如下條款:
“4、因招標文件編制工具情況,關于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的補充說明:評標辦法前附表2.1.3響應性評審中“合同關鍵性條款”要求“合同條款中的合同價格與支付、保證、違約責任、合同的生效及變更等條款無重大偏離”,該項評審因素在評標時不執(zhí)行。
5、因招標文件編制工具情況,本條款內容作為評審要求使用中標候選人排序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評審,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jù)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yōu)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以技術得分高的優(yōu)先;如果技術得分也相等,由評標委員會現(xiàn)場隨機抽取確定中標候選人順序?!?
2、本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1、增加“異議提出需按照蘇建規(guī)字【****】4號文規(guī)定執(zhí)行?!?
3、本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增加5、承諾書,承諾書格式詳見招標文件。
以上答疑無實質性內容修改,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故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不變。
二、其他說明
(1)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標文件編制投標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為:****年**月**日 **:** 未改變。
三、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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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標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電話:南京市江北新區(qū)管委會建設與交通局,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