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統(tǒng)一項目編號
S******D************
項目編碼
****-CY/**-****
掛牌金額
******
掛牌日期
****-**-**
截止日期
****-**-**
基本信息
| 項目編碼: | ****-CY/**-****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朝陽區(qū)平房鄉(xiāng)石各莊村機場高速北5.**畝場院出租 |
| 細分類別: | 場院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朝陽區(qū)平房鄉(xiāng)石各莊村機場高速北 |
| 不動產權證證號: | 占地面積(平方米): | ****.**9 | |
| 房屋使用現(xiàn)狀: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
| 附屬設施: | 無。 | ||
權屬信息
|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 他項權利內容: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權: | 否 | |
| 是否存在影響標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響標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擬出讓信息
|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擬出讓期限(年): | 1年 | |
| 擬出讓用途: | 停車場 | ||
評估情況
掛牌及公告
|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 截止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掛牌總金額(元): | ****** |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網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 ||
| 首次項目信息發(fā)布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無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fā)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fā)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延牌次數(shù): | |||
掛牌期滿,一個以上受讓方交易方式
| 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元): | 0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
| 交納方式: | 處置方法: | ||
| 處置方法說明: | 其他: | 無。 |
交易條件
| 公告價格(元): | ******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1.租金價格:****0元/畝/年,租金半年付,上付款。 2.在合同期內,出讓項目如遇征地、占地、拆違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讓方將積極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遷補償。 3.租賃期內不得進行違法建設。未經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不得擅自轉包轉租或擅自采取聯(lián)營、合作等形式變相轉包轉租。不得將集體經營性用房擔保貸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幫助貸款或借款。 4.合同簽訂日期不作為起租日期,出讓方房屋自交付日期作為受讓方房屋起租日期,具體交易條件以合同中約定為準。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受讓方須為北京市依法工商注冊企業(yè)法人,且注冊資本不低于**0萬元; 2、受讓方在報名前須取得出讓方簽字確認并加蓋雙方公章《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作為報名受讓的先決條件,一并提交農交所; 3、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及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信息中涉及黑名單信息中無不良記錄。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1.該項目出讓標的面積為:場院面積5.**畝。 2.該標的所占土地性質為建設用地,規(guī)劃用途為商業(yè)服務用地。在減量地塊范圍,已納入棚改。 3.該標的項目業(yè)態(tài)為商業(yè)經營,項目用途為停車場。 4.該標的不得用于停車場以外經營活動使用。 5.占地四至:東至鈺龍泉東側,西至長久集團東墻,南至機場第二高速輔路,北至遮擋圍墻。 6.該標的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等建設審批手續(xù),尚未辦理不動產權利證書,不具備消防驗收手續(xù),受讓方應自行了解出租標的相關手續(xù)狀態(tài)并接受因此產生的風險。 7.受讓方納稅納統(tǒng)地點為北京市朝陽區(qū)。 8.受讓方不得在標的內搭建建筑物。 9.出讓方除提供車位以外,不承擔車輛及其他財物的保管義務。如發(fā)生車輛等財物被盜搶等,如需要出讓方配合向第三方進行索賠的,出讓方可以配合,但受讓方不得因此向出讓方進行任何索賠。 **.租賃期限內,出讓方有權對租賃場地進行安全檢查,受讓方應當按照出讓方的要求進行整改,否則,出讓方有權解除協(xié)議并要求賠償損失。 **.車位場地內發(fā)生消防或者用電等安全事故,由受讓方負全部責任,與出讓方無關。車位場地內發(fā)生消防或者用電事故的,出讓方有權解除協(xié)議并要求賠償損失。 **.車位場地發(fā)生人員傷、亡等事故,由受讓方負責處理事故并承擔賠償責任,與出讓方無關。車位場地發(fā)生人員傷、亡等事故的,出讓方有權解除協(xié)議并要求賠償損失。 **.該項目掛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讓,在原合同于****年**月**日到期后。由出讓方于**日內負責清退現(xiàn)有承租方并保證房屋交割至新受讓方,如因此產生糾紛或損失,由出讓方全部承擔。 **.如遇國家征地、拆遷等不可抗力,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受讓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1)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讓方和農交所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出讓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在繳納交易保證金后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的; (4)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定給出讓方造成損失的。 | ||
交易服務會員使用情況
| 交易服務會員編碼: | 交易服務會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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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聯(lián)系方式
| 聯(lián)系人: | 丁武鵬 | 聯(lián)系電話: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