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S******D************ |
|---|---|
| 項目名稱 | 中煤華利山西煤炭銷售有限公司持有的段純洗煤廠**9項固定資產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中煤華利山西煤炭銷售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晉中市 |
| 掛牌價格 | 6,**7.**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在信息披露期間提交受讓申請,同時將交易保證金匯入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截止日**:**前,以保證金到賬時間為準)。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xié)議轉讓方式成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雙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雙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證金扣除事項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自行通過北交互聯(lián)系統(tǒng)申請一次性原額無息返還。 3、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標的資產具體情況均以現(xiàn)場實物現(xiàn)狀為準,《資產評估報告》中資產名稱、規(guī)格型號等相關參數僅作參考,轉讓方不保證該標的相關文本描述的資產與現(xiàn)場實物完全一致。 4、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自《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剩余成交價款及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同時將成交金額**%的履約保證金交納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5、受讓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履約保證金后3個工作日內赴現(xiàn)場與轉讓方進行實物資產移交,并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移交確認書》(詳見附件)。自標的移交之日起,標的的保管、拆除、運輸、清理的責任與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 6、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完成對標的的盡職調查,已充分了解轉讓方提供的標的資產全部情況并接受本項目公告的所有內容,并自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完整性、數量方面的瑕疵等為由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或對本次交易提出疑義,否則將視為違約。 7、意向受讓方須按照《承諾函》(詳見電簽文件)內容進行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