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LN******0 |
|---|---|
| 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集團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鉆井分公司一批報廢資產項目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吉林化學工業(yè)進出口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拍賣 |
| 轉讓說明事項 | 1、自接到轉讓方通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資產轉讓合同》,已交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買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物狀況等為由拒絕現狀接收、拒絕簽署《資產轉讓合同》、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等,否則轉讓方及產權交易所有權扣除買受人保證金,收回轉讓標的物,再次進行公開轉讓。 2、競買人按照轉讓底價的**%交納交易保證金,待項目成交后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產權交易機構在收到轉讓方、買受人簽訂的合同原件后,通知買受人將剩余貨款由買受人企業(yè)基本賬戶一次性支付至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內。由于買受人原因影響合同進度的,相應款項逾期不交的,視為買受人違約,合同自動取消,并扣除全部競買保證金并追究相關責任及損失。產權交易機構收到上述款項后,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轉入到中國石油集團長城鉆探工程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3、履約保證金按成交金額**%收取。履約保證金自拍賣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由買受人匯入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若買受人逾期支付履約保證金,每逾期1日應按履約保證金總額的1‰的標準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買受人賠償損失。待雙方完成轉讓標的物交割,產權交易機構收到轉讓方出具的《報廢物資處置完畢驗收確認單》后,履約保證金由產權交易機構原路無利息退至買受人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