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的名稱 | 秀山縣酉水河、龍?zhí)逗?、洪安河?*條河道清淤疏浚砂石綜合利用項目**年經(jīng)營權出讓 | ||
| 項目編號 | ************ | 轉讓底價 | ****0萬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重慶市>市轄縣>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 | 資產類別 | 經(jīng)營權 |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重慶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及配套細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交易標的權屬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已設定擔保物權的國有資產轉讓,符合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通過;
3、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jīng)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違約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 標的名稱 | 秀山縣酉水河、龍?zhí)逗?、洪安河?*條河道清淤疏浚砂石綜合利用項目**年經(jīng)營權出讓 | ||
| 轉讓底價 | ****0萬元 | ||
| 經(jīng)營權類型 | 河道清淤疏浚砂石綜合利用經(jīng)營權 | 經(jīng)營權證照號 | / |
| 經(jīng)營項目所在地 | 秀山縣 | 經(jīng)營權有效期限 | **年 |
| 經(jīng)營權經(jīng)營范圍 | 詳見附件《秀山縣酉水河、龍?zhí)逗印⒑榘埠拥?*條河道清淤疏浚砂石綜合利用項目**年經(jīng)營權出讓明細表》 | ||
| 標的踏勘聯(lián)系人 | 隆老師 | 聯(lián)系電話 | **3-******** |
| 周邊配套情況 | / | 公共交通設施情況 | / |
| 轉讓方名稱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 | |||
| 行為批準機構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 |||
| 評估備案機構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財政局 | |||
| 以下交易條件為轉讓的基本條件,是產權交易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受讓人在提出受讓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yōu)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轉讓文件和產權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 |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一、標的系 秀山縣酉水河、龍?zhí)逗?、洪安河?*條河道清淤疏浚砂石綜合利用項目**年經(jīng)營權 出讓 ,明細詳見附件《 秀山縣酉水河、龍?zhí)逗?、洪安河?*條河道清淤疏浚砂石綜合利用項目**年經(jīng)營權 出讓 明細表》。 二、意向受讓方可在掛牌期內通過現(xiàn)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wǎng)上報名(詳見網(wǎng)上報名操作指南 https://www.cquae.com/help /)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xù),并交納相應保證金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三、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四 、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滿,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交易雙方按照出讓底價與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確定交易價格;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滿,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wǎng)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五 、為保護 出讓 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 出讓 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 出讓 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xiàn)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lián)交所交易服務費后, 出讓 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 出讓 方簽訂出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xiàn)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經(jīng)營權出讓合同生效且結清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后,可憑經(jīng)營權出讓合同和出讓方出具的書面退款函等資料到重慶聯(lián)交所辦理交易保證金退還事宜,自資料提交齊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由重慶聯(lián)交所原路徑全額無息返還,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重慶聯(lián)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六 、意向受讓方須通過相關資料、實地踏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情況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包括但不限于成為受讓方后須自行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疏浚、砂石利用審批手續(xù)并承擔相關費用等),若決定受讓,須在報名時承諾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標的均以實物現(xiàn)狀交付為準,意向受讓方在掛牌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進行全面了解,一經(jīng)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自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拒付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七 、意向受讓方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 **0 個工作日內與出讓方簽訂出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同時于出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支付至出讓方指定賬戶,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簽訂合同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出讓方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 八 、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收費標準詳見《 秀山縣酉水河、龍?zhí)逗?、洪安河?*條河道清淤疏浚砂石綜合利用項目**年經(jīng)營權 出讓 網(wǎng)絡競價方案》。 九 、出讓方負責在出讓合同生效且受讓方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及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后 9 0日內按現(xiàn)狀移交標的給受讓方。 十 、該經(jīng)營權未經(jīng)出讓方同意不得 轉讓 。 十 一 、項目成交后,出讓方只開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十 二 、本標的資料僅供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參考,重慶聯(lián)交所不負責標的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和其他連帶責任。標的以實際現(xiàn)狀移交為準,若與本公告披露的內容有出入,成交價及服務費不做調整。 十 三 、備查資料:資產評估報告、網(wǎng)絡競價方案。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 萬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多次報價) |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渝東南分所秀山支所 |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母海龍 | 聯(lián)系電話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