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龍自然資規(guī)告字〔****〕**號
經龍泉市人民政府批準,龍泉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定于****年**月**日**:**以拍賣方式出讓保中路西側-**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及要求
(一)土地坐落:劍池大道與中山東路交匯處西側,詳見規(guī)劃用地紅線圖。
(二)土地用途:零售商業(yè)用地(******)。
(三)出讓年限:**年。
| 地塊名稱 | 土地面積 (公頃)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起始價 (萬元) | 競買 保證金(萬元) | 加價幅度(萬元) |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 率 (%) | |||||
| 保中路西側-**地塊 | 0.**** | ≥1.3,≤2.0 | ≤**% | ≥5% | **6 | **3 | ** |
注:土地面積以實測為準,其它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詳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須知及其他拍賣出讓文件。
二、競買對象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能獨立履行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人必須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申請。
(二)競買人在競得后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fā)建設的,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對地塊進行開發(fā)建設,并在網上報名時于“擬成立新公司頁面”中明確。符合競買要求的申請人在擬成立的新公司中的股份為**0%。
(三)競得人在我市范圍內未注冊公司的,須在我市范圍內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新公司獨立從事受讓地塊的開發(fā)建設。出讓人根據拍賣出讓結果,先與競得人簽訂《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辦理完新公司注冊登記手續(xù)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新公司章程后,再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競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資構成必須與競買申請書中的申明內容一致;經雙方約定,出讓人也可直接與競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簽訂《出讓合同》。
三、本次地塊采用增價競買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不設置出讓底價(保留價)。
四、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登錄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進入麗水市龍泉市子系統,瀏覽或下載拍賣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通過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進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按拍賣須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年**月**日**:**。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地點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系統(www.zjzrzyjy.com);拍賣時間為:****年**月**日**:**至最高價產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拍賣交易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即先競買,后審查資格。申請人應認真、全面、系統閱讀《公開出讓文件》、《浙江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guī)則(試行)》,對上述內容作充分了解,競買申請人一旦提交申請,即視為接受。
(二)競得入選人未通過資格審核或未按時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未按時辦理受讓人資格確認手續(xù)的,競價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出讓人有權對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另行出讓。競得入選人通過資格審核后,出讓人與競得人簽訂《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入選人未按時簽訂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價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拍賣過程全程網上運行,本次拍賣不接受電話、郵寄、口頭及書面競買報價。
(四)龍泉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龍泉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辦公室)負責接受咨詢。
(五)申請人須按照拍賣須知要求辦理數字證書,符合競買要求,并按要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方可參加網上拍賣出讓活動。
(六)競得人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個月內一次性全額付清出讓金。否則視為違約,龍泉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違約賠償。競買人應自行去稅務部門繳納土地出讓金。
(七)公告未盡事項詳見出讓須知及其他出讓文件。
八、聯系方式
出讓人:龍泉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電話:****-******7
聯系人:季先生、余女士
龍泉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