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洛陽江幸福河湖建設項目
補充通知及答疑紀要
各投標人:
福建省洛陽江幸福河湖建設項目(招標項目編號:泉水招字[****]**3號),現(xiàn)將補充通知及答疑紀要公布如下:
第一部分:答疑紀要
| 序號 | 疑問/答復 | 內容 |
| 1 | 疑問 | 請問技術負責人職稱專業(yè)名稱 "水工“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請代理明確回答。 |
| 答復 | 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yè)職稱包括水利水電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農田水利工程、水電站動力設備、電力系統(tǒng)及自動化、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水利機械等水利水電類相關專業(yè)職稱。 | |
| 2 | 疑問 | 1.本項目招標公告中的標段名稱與投標函中的標段名稱不一致,請統(tǒng)一標段名稱。 2.投標文件中要求蓋單位章處是否加蓋投標人的電子單位公章即可。 3.本項目不要求施工組織設計,是否還需上傳其他技術文件,如沒有,第三節(jié)施工組織設計格式(如有)中投標文件(三)是否需要上傳空白頁。 |
| 答復 | 1、本項目標段名稱統(tǒng)一為“福建省洛陽江幸福河湖建設項目”。 2、投標文件格式中除另有說明外,投標人蓋單位章處是指加蓋投標人的電子單位公章。 3、本項目不要求施工組織設計,刪除招標文件第八章第三節(jié)部分。 |
第二部分:補充通知
一、本項目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人民幣。刪除招標文件第八章第一節(jié) 六、投標保證金中的《免繳投標保證金承諾函》。
本補充通知及答疑紀要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具有約束力;補充通知及答疑紀要內容若與招標文件內容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通知及答疑紀要為準。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時間對同一內容存在不同約定時,以最后約定的內容為準。
招標人:泉州市洛江河湖開發(fā)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泉州市洛江城建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