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公告 | ||||||||||||||||||||||||||||||||||||||||
|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 ||||||||||||||||||||||||||||||||||||||||
| 澄地****-C-**號地塊商品房開發(fā)項目(項目名稱)澄地****-C-**號地塊商品房開發(fā)項目EPC工程總承包 標段招標公告 | ||||||||||||||||||||||||||||||||||||||||
| 1.招標條件 | ||||||||||||||||||||||||||||||||||||||||
| 本招標項目澄地****-C-**號地塊商品房開發(fā)項目(項目名稱)已由江陰市人民政府南閘街道辦事處(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江陰南閘備[****]3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江陰新國聯(lián)悅新置地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0.0%、其他國有:**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 江陰新國聯(lián)悅新置地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省蘇辰建設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網上電子投標。 |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 2.1項目概況: | ||||||||||||||||||||||||||||||||||||||||
| 2.1.1建設地點:江陰市南閘街道施元路東、紫金路南、金三角路西 | ||||||||||||||||||||||||||||||||||||||||
| 2.1.2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地塊總面積為****6平方米,其中地上總用地面積****0平方米,地下總用地面積****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0.**平方米,其中計容總建筑面積約****6.6平方米,地下室、架空層等不計容面積約****3.**平方米。該項目住宅及商業(yè)用房、人防設施兼地下車庫、管理用房、公廁等按規(guī)定設置。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等要求按規(guī)定設置。本項目最大單體建筑面積****.**㎡、最大高度**.9m、最大層數**層。 | ||||||||||||||||||||||||||||||||||||||||
| 2.1.3合同估算價:****8.**萬元 | ||||||||||||||||||||||||||||||||||||||||
|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9日歷天。 | ||||||||||||||||||||||||||||||||||||||||
| 設計開工日期:****年**月**日 **:**,施工開工日期:****年**月**日 **:**, | ||||||||||||||||||||||||||||||||||||||||
|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 | ||||||||||||||||||||||||||||||||||||||||
| 2.1.5其他:投標人若為聯(lián)合體投標的須(1)所有聯(lián)合體各成員單位應共同簽訂聯(lián)合體投標協(xié)議書,協(xié)議中須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并且明確各方的權利與義務;聯(lián)合體組成單位數量不超過2家;(2)聯(lián)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lián)合體協(xié)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條件;(3)聯(lián)合體各方簽訂聯(lián)合體投標協(xié)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者以其他聯(lián)合體成員的名義申請本工程的投標;(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的在職員工;(5)投標保證金由聯(lián)合體牽頭單位繳納。注:若采用聯(lián)合體方式投標的,請聯(lián)合體單位下載招標文件時,牽頭人單位挑選到本標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員單位CA鎖讀取,并選擇添加成員單位(報名頁面會顯示成員單位名稱),再下載招標文件,否則在投標、中標階段(“中標結果備案(中標通知書)”“書面報告”“合同簽訂”)無法顯示成員單位名稱(如有疑問,可咨詢新點軟件公司)。 | ||||||||||||||||||||||||||||||||||||||||
| 2.1.6質量標準:(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滿足并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yè)相關現行設計規(guī)范要求,符合相應階段設計深度要求,做好圖紙報批、綜合協(xié)調等各項工作,配合組織專家論證,并確保各類審圖及時順利審查合格并獲相關部門批準。(2)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須符合國家驗收合格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3)物資采購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材料)采購質量須符合現行國家及行業(yè)標準要求,合格率達到**0%。(4)綠化養(yǎng)護質量標準:達到《江蘇省城市園林綠化養(yǎng)護管理規(guī)范及等級標準(設施維護和植物養(yǎng)護)》養(yǎng)護周期為兩年。 | ||||||||||||||||||||||||||||||||||||||||
| 2.2招標范圍:本工程采用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工程總承包模式(EPC),為交鑰匙工程,包括本工程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預算編制,工程施工、設備購置并安裝直至竣工驗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移交、備案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 (1)項目設計內容:包括施工圖設計、配合施工圖設計各階段的報審報建工作、施工全過程的施工指導及技術咨詢、現場服務、設計變更及項目驗收等相關設計配合服務。設計內容包括建筑、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弱電智能化、消防、節(jié)能、人防及人防配套、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裝配式建筑(如有)、精裝修(包括公共區(qū)域精裝修、售樓處及樣板房精裝修)、外立面裝飾(含幕墻、門窗、欄桿、百葉、雨棚等)、鋼結構、泛光照明、室內外標識(含交通設施)、海綿城市、基坑支護、綜合管網、路燈、外立面分色、保溫、太陽能、信報箱、地庫分色與劃線、入戶門、防火門、抗震支架、電梯工程、有線電視、通信工程、室外配套、室外消防報警、景觀綠化、地下室BIM設計(如需)等所有設計工作,車位銷售附圖、戶型合同附圖、交付水電兩書等文件的編制。配合協(xié)調自來水、燃氣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專項設計,并進行總體設計管控和設計圖紙復核。 (2)項目施工內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基坑支護、地基與基礎、地下室工程、人防工程及配套、地上建筑工程、屋面工程、門窗幕墻欄桿工程、室內電氣工程、室內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泛光照明工程、太陽能、變配電、電梯工程(設備采購、安裝、轎廂梯門層門、轎廂頂底的裝修和空調等外加設備的安裝)、室內裝飾(含首層大堂、地下大堂(光廳)、標準層、電梯廳等公共區(qū)域精裝修、售樓處及樣板房精裝修、社區(qū)大堂裝修、各社區(qū)物業(yè)用房裝修等)、鋼結構、室外風雨連廊、室外工程(道路、景觀綠化(含規(guī)劃要求紅線外綠化范圍)、雨污水、綜合管線、圍墻、停車場、海綿城市、照明亮化等)、室內外標識系統(tǒng)、供電工程(不含外線工程)、廣播電視、通信工程、踢腳線及天棚涂料、看房通道、樣板房層間止水措施、預算竣工圖繪制等工作。 (3)物資采購內容:包括標識標牌、室內外藝術品、雕塑、互動游樂設施、展陳設備等與本項目相關的(包括除專項采購外的涉及本項目所有的材料及設備)采購(含供貨、運輸、裝卸、保管、安裝、運行及試運行)。 |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 ||||||||||||||||||||||||||||||||||||||||
| 資質條件: | ||||||||||||||||||||||||||||||||||||||||
| (1) | ||||||||||||||||||||||||||||||||||||||||
| (2)企業(yè)應當同時具備下列AB項資質:(A)設計資質要求:[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yè)設計甲級]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甲級];(B)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筑工程(****新標準)二級](含)以上資質,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 ||||||||||||||||||||||||||||||||||||||||
|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guī)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或者具備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的),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
|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 ||||||||||||||||||||||||||||||||||||||||
|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 ||||||||||||||||||||||||||||||||||||||||
|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 ||||||||||||||||||||||||||||||||||||||||
| 1、企業(yè)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 ||||||||||||||||||||||||||||||||||||||||
| (A)設計資質要求:[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yè)設計甲級]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甲級]; | ||||||||||||||||||||||||||||||||||||||||
| (B)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筑工程(****新標準)二級](含)以上資質,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 ||||||||||||||||||||||||||||||||||||||||
| 2、財務要求:/至/年財務會計報表(如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要求的年份,則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 | ||||||||||||||||||||||||||||||||||||||||
| 3、□企業(yè)應當具有以下類似工程業(yè)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設計業(yè)績,施工業(yè)績 | ||||||||||||||||||||||||||||||||||||||||
| (A)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年1月1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工程建筑面積≥****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EPC)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工程總承包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至少應加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公章(非項目章、科室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yè)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工程發(fā)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上述證明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信息為準】 | ||||||||||||||||||||||||||||||||||||||||
| (B)設計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年1月1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工程建筑面積≥****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設計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設計合同,以上兩份材料缺一不可,兩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設計合同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yè)績有效期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發(fā)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上述證明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信息為準】 | ||||||||||||||||||||||||||||||||||||||||
| (C)施工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年1月1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工程建筑面積≥****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至少應加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公章(非項目章、科室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yè)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工程發(fā)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上述證明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的信息為準】 | ||||||||||||||||||||||||||||||||||||||||
| 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 ||||||||||||||||||||||||||||||||||||||||
| (A)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 | ||||||||||||||||||||||||||||||||||||||||
| (B)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的); | ||||||||||||||||||||||||||||||||||||||||
| 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yè)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設計業(yè)績,施工業(yè)績 | ||||||||||||||||||||||||||||||||||||||||
| (A)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年1月1日以來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單項工程建筑面積≥****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EPC)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工程總承包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至少應加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公章(非項目章、科室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yè)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工程發(fā)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上述證明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的信息為準】 | ||||||||||||||||||||||||||||||||||||||||
| (B)設計業(yè)績要求:****年1月1日以來以設計負責人身份承擔單項工程建筑面積≥****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設計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設計合同,以上兩份材料缺一不可,兩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設計合同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yè)績有效期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發(fā)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上述證明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信息為準】 | ||||||||||||||||||||||||||||||||||||||||
| (C)施工業(yè)績要求:****年1月1日以來以施工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單項工程建筑面積≥****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至少應加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公章(非項目章、科室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yè)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工程發(fā)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上述證明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的信息為準】。注: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業(yè)績與企業(yè)業(yè)績可為同一業(yè)績。 | ||||||||||||||||||||||||||||||||||||||||
| 6、項目管理機構:由招標人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guī)范》GB/T****8-****予以明確。 | ||||||||||||||||||||||||||||||||||||||||
| 7、其他要求:(1)總承包項目經理:具備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或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若總承包項目經理為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并在本公司注冊滿3個月且無在建工程;(2)設計負責人:具備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3)施工項目經理:具備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必須在本單位注冊滿三個月且無在建項目。注:①擬委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僅可兼任其中一個,且需滿足其資格要求);②設計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不能為同一人,否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③必須滿足下列條件:a、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及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b、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c、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因招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guī)和不良行為,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投標行政監(jiān)督本部門公示且公示期未滿的,本工程不接受其投標。 | ||||||||||||||||||||||||||||||||||||||||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 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 自****年**月**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年**月**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年**月**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
|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 ||||||||||||||||||||||||||||||||||||||||
|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在無錫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tǒng)V7.0下載招標文件,工具軟件使用費**0元,售后不退。 | ||||||||||||||||||||||||||||||||||||||||
| 4.2 本項目不辦理招標文件的郵寄。 |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年**月**日9時0分,地點為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V7.0,投標文件遞交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規(guī)定。 | ||||||||||||||||||||||||||||||||||||||||
| 5.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 ||||||||||||||||||||||||||||||||||||||||
| 6.評標方法 | ||||||||||||||||||||||||||||||||||||||||
| 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方式,具體評標方法和定標方法詳見招標文件 | ||||||||||||||||||||||||||||||||||||||||
|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上發(fā)布。 | ||||||||||||||||||||||||||||||||||||||||
| 8.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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