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讓說明事項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1、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資產出租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承租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標的為由退還出租標的,否則視為違約。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繳納的保證金自被確定為承租方后,保證金隨即轉為首期租金,保證金不足承擔首期租金的由承租方補齊差額。 3、意向承租方須承諾,自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署《租賃合同》,并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第一個半年度租金和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由山東產權交易中心負責將首期租金支付給出租方,后續(xù)租金直接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租金支付方式為按半年度支付。 4、意向承租方須承諾,自簽訂《租賃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交納5萬元人民幣的押金,押金直接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租賃到期后,如乙方無拖欠費用和違約責任,押金在5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5、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間若對租賃房屋進行再裝修,需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但不得增建、改建、擴建,不得破壞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房屋租賃期滿或終止時,承租方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歸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交還房屋時不得提任何補償要求。 6、意向承租方須承諾,自行負責租賃期間租賃房屋的日常維護管理,保護各項設施、設備免遭損壞,承擔物業(yè)、維修及水電暖、網絡、有線電視、通訊等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7、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承租方不得將所租賃房屋轉租或分租給第三方。 8、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合同》簽訂時須與出租方同時簽訂《房屋租賃安全管理協(xié)議》。 9、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應接受出租方對租賃安全隱患的監(jiān)督和檢查,對提出有關整改項目要落實到位。 **、本次出租項目無免租期,租期內年租金保持不變。 **、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根據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網站公示《國有企業(yè)租賃業(yè)務收費標準》文件中的收費比例交納服務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