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縣醫(yī)院遷建工程(平和縣第二醫(yī)院)-室外工程
答疑紀要
致:各位潛在投標人
提問1:招標文件中要求擬派施工員:土建施工員1人、水電施工員1人,根據《關于啟用政務服務系統(tǒng)擬派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配備功能的通知》(閩建筑函〔****〕**號)附件2,沒有設置水電施工員崗位,請修改相關擬派人員要求。
答:招標文件第3章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B類)中的3.1.8條款擬派出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最低資格和人數要求:“水電施工員1人”修改為:“設備安裝施工員1人”。其他內容不變。
提問2:根據閩建辦人函〔****〕6 號-關于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崗位考核及證書變更有關事項的通知:若為****年8月**日起取得的證書,證書類別須為:建筑施工企業(yè)土建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2 類)或建筑施工企業(yè)綜合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3類),請代理明確回復可以不可以,請不要回復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答:證書提供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或綜合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3 類)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1人。
注:1、本答疑紀要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約束作用。
2、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內容,招標文件均做相應修改,本答疑紀要與招標文件內容有沖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紀要公布的內容為準。
招標人:福建興和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單位:天和國咨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年**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