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S******D************ |
|---|---|
| 項目名稱 | 連云港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資產(chǎn)(土地使用權及地上構筑物) |
| 資產(chǎn)類別 | 房產(chǎn) |
| 轉讓方名稱 | 連云港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連云港市 |
| 掛牌價格 | 1,**4.**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時間**:**之前(以到賬時間為準)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0萬元至北京產(chǎn)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2、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xié)議轉讓方式成交;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wǎng)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3、本項目信息披露期間為對轉讓標的實施盡職調查期間,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且繳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完成對轉讓標的的現(xiàn)場踏勘和盡職調查,已對轉讓標的現(xiàn)狀完全認可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風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讓方若發(fā)生以不了解標的資產(chǎn)的現(xiàn)狀及瑕疵等為由逾期或拒絕簽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等情形,則視為違約。轉讓方有權扣除其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或等額的交易價款,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受讓方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jīng)濟責任與風險。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受讓。 5、意向受讓方提交本項目受讓申請時,須按照附件《承諾函》內容對相關事項進行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