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的名稱 | 趙*海不良債權 | ||
| 項目編號 | ************ | 轉讓底價 | **5萬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重慶市>市轄區(qū)>江津區(qū) | 資產類別 | 債權 |
本轉讓方現(xiàn)提出申請,將本資產通過重慶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并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重慶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及配套細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交易標的權屬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已設定擔保物權的國有資產轉讓,符合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通過;
3、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違約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重慶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及配套細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交易標的權屬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已設定擔保物權的國有資產轉讓,符合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通過;
3、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違約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 標的描述 | 重慶三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持有趙*海不良債權 | ||
| 轉讓底價 | **5萬元 | ||
| 債務人 | 趙*海 | 債權本金金額 | **6.****** 萬元 |
| 累計欠息 | **3.****** 萬元 | 本息合計 | **9.****** 萬元 |
| 擔保情況 | 債權有保證擔保、抵押擔保,債權詳細情況意向受讓方按程序向轉讓方咨詢。 | ||
| 評估報告文號 | |||
| 評估基準日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除本息合計金額外,本此轉讓的債權還包含墊付費用(維權費用)**,**7.**元,詳見債權轉讓清單; 2、貸款訴訟、執(zhí)行等具體情況請意向受讓方自行了解相關情況并承擔相應風險。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已完成盡職調查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的所有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轉讓公告內容及交易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 | ||
| 標的踏勘聯(lián)系人 | 陳忠興 | 聯(lián)系電話 | ******** |
| 轉讓方名稱 | 重慶三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 |||
| 行為批準機構 | 重慶三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評估備案機構 | - | |||
| 以下交易條件為轉讓的基本條件,是產權交易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受讓人在提出受讓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yōu)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轉讓文件和產權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 |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本次轉讓的債權基準日為****年3月**日,關于債權詳細情況及司法進程等,意向受讓方可按程序向轉讓方咨詢。實際金額、到期時間、擔保情況等以合同約定和法律文書為準。 2、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期內通過現(xiàn)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 https://www.cquae.com/help /)方式辦理報名手續(xù),辦理報名手續(xù)時須同時向重慶聯(lián)交所提交受讓方資格條件相關證明文件,重慶聯(lián)交所審查通過后交納保證金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期滿后第2個工作日**時前交納,以到賬為準)。 3、若信息披露期間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交易雙方按照轉讓底價與合格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確定交易價格;若信息披露期間有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4、為保護轉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xiàn)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lián)交所交易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6)本公告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xiàn)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5、意向受讓方須通過查閱相關資料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1)抵押物的抵押或擔保情況;(2)本項目債權金額數(shù)據未取得債務人的書面確認;(3)債務人的償還能力;(4)債權的回收風險;(5)債務人可能存在其他未知債務糾紛或訴訟等)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包括但不限于行業(yè)監(jiān)管規(guī)定、關聯(lián)交易限制等)。若決定受讓,須在報名時承諾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轉讓標的均以現(xiàn)狀交驗為準,意向受讓方在掛牌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情況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拒付剩余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6、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債權轉讓協(xié)議,并按合同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簽訂合同或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全額交納交易價款的,除扣除保證金外,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 7、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判斷自身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政策規(guī)定要求的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導致的費用、風險和損失。 8、本次所轉讓債權成交后可能產生的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稅、債權關系、債權主體和抵押關系變更稅費、債權關系變更通知公告費、受讓方實現(xiàn)債權的其他費用等)均由受讓方承擔。 9、意向受讓方須保證所繳納的保證金和交易價款(若涉及這一情形)為其自有資金且資金來源合法。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需為取得國家金融監(jiān)督總局(原銀保監(jiān)會)核發(fā)的金融許可證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或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法設立或授權的資產管理或經營公司。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 萬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 | 披露期滿后第2個工作日**時前交納,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 |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吳秋伊 | 聯(lián)系電話 |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