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GD******1 |
|---|---|
| 項目名稱 | 整體轉讓華潤電力(興寧)有限公司位于興寧市合水鎮(zhèn)白泡村房屋建(構)筑物及相關土地資產 |
| 資產類別 | 房產 |
| 轉讓方名稱 | 華潤電力(興寧)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4,**0.**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辦理意向受讓登記前,須自行對受讓交易標的行為是否符合房屋所在地房地產政策及過戶的條件進行了解和查詢。 2、本次標的資產按現狀交易。本次標的資產面積根據轉讓方現有的房地產權證中記載的數據確定,如與實際情況不符,以國土房管部門登記數據或測繪數據為準。 3、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對標的資產現狀、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等事宜進行綜合、全面的盡職調查,在對標的資產的歷史情況、現狀和潛在風險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充分考慮標的資產可能存在的瑕疵,參加本次轉讓交易活動,并承擔因本次交易而產生的過戶、權屬變更登記等一切風險。 4、意向受讓方受讓交易標的的,保證不以交易標的辦理過戶時添加意向受讓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名字等事項為由向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主張任何抗辯或拒絕履行任何義務。 5、意向方交納保證金即表明意向方認可并響應轉讓方設定的項目交易條件,已知曉交易標的歷史情況,認同交易標的現狀,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能就交易標的現狀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項向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主張任何抗辯,不能以交易標的間隔、用途、面積或受讓價格和風險過高為由拒付交易價款、調整成交價格、退款和要求轉讓方補償或拒絕履行任何義務。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標的權屬變更時間過長、新核定的權屬證照標示內容和面積數據差異而變更、解除或終止。 7、受讓方須在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個自然日內,一次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給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并同意產權交易機構在收齊交易價款且收到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從交易價款中向轉讓方先行劃付交易價款的**%款項用于繳納交易標的產權過戶稅、費。 8、轉讓方按交易標的現有質量、房屋用途、面積和房屋現狀進行轉讓,并且轉讓方承諾轉讓標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等情況 9、因法律法規(guī)、政策變化和非轉讓方原因,或意向受讓方不滿足現行政策規(guī)定的受讓條件而導致交易標的成交后,交易標的房產權屬不能過戶至受讓方名下,使受讓方不能實現受讓交易標的權益和權利的,受讓方應自行承擔所有相關的風險和損失。轉讓方及產權交易機構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按照轉讓方提交的《資產交易合同》版本簽署。 **、受讓方須按交易標的現有質量、房屋用途、面積和房屋現狀予以受讓。
**、根據相關政策文件,交易雙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后,轉讓方配合受讓方依法辦理預告登記,受讓方憑不動產預告登記證明等材料辦理建設項目手續(xù)。受讓方需完成轉讓價款支付且開發(fā)投資達到總額的**%的前提下,轉讓方配合受讓方辦理該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登記手續(xù)。 **.受讓方需自行對標的資產權屬變更等事宜做盡職調查,充分知悉標的資產因未報建,未向相關部門移交建筑材料,未辦理房產證,且地塊實際為集體用地,未開發(fā)用地,無法變更權屬人等原因可能存在不能過戶的瑕疵。受讓方參加本次轉讓交易活動的,視為認可該瑕疵,并自愿承擔因本次交易而產生的過戶,權屬變更登記等一切風險。 **、受讓方知悉掛牌價格為不含稅價格,成交后所產生的增值稅等稅款全部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方開具的發(fā)票須由受讓方補足稅款。轉讓方對交易標的開具專用或普通增值稅發(fā)票,受讓方不得對開具的發(fā)票有異議。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產權交易機構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