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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名稱 | 南寧市南湖公園共享電動代步車經營公開招租項目 | ||
| 項目編號 | GXCQJY**-**** | 掛牌價格 | **,**0 .**元/年 |
| 掛牌公告期 | 5 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 5 年 ** 月 ** 日 |
| 掛牌截止日期 | **2 5 年 ** 月 ** 日 | 是否涉及優(yōu)先權 | 不 涉及 |
| 資產概況 | 南寧市南湖公園位于南寧市中心區(qū)域,南湖公園占地面積約**0公頃,其中水域面積約**8公頃,陸地約**公頃。 本次招租標的為 南寧市南湖公園共享電動代步車經營項目 , 運營范圍包含南寧市南湖公園名樹博覽園至游樂場區(qū)域(含環(huán)湖路),不超過**輛,由承租方自行投資經營,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標的基本情況詳見資產招租明細表。 詳細資料可到廣西聯合產權交易所 集團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 廣西 交易所 集團 ” )查閱。 | ||
| 資產招租明細表 | |||||||
| 序號 | 招租標的名稱 | 運營范圍 | 數量 (輛 ) | 經營 期 限(年) | 掛牌價格 (元/ 年 ) | 競租保證金(元) | 業(yè)務范圍 |
| 1 | 南寧市南湖公園共享電動代步車經營項目 | 南寧市南湖公園名樹博覽園至游樂場區(qū)域(含環(huán)湖路) | 不超過**輛 | 1 | **,**0.** | 5,**0.** | 共享電動代步車租賃 |
| 備注: 1 、 本次項目只招四輪四座共享電動代步車,不接受兩輪或三輪共享電動代步車。 2 、 公園提供車輛檢修、停還車點場地約**㎡。 3、租金價格包含土地收益金,由出租方負責繳納。 4、 簽約時間以簽約通知為準。 | |||||||
| 本出租方擬出租所持標的,并委托 廣西交易所集團 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 資產 權屬清晰,我方對該 資產 擁有完全的處置權; 2、我方出租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 資產招租 申請 與 承諾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南寧市 南湖 公園 |
| 注冊地(住所) | 南寧市雙擁路一號 | |
| 法定代表人 | 黃梅平 | |
| 注冊資金 | 人民幣 ****萬 元 | |
| 經濟類型 | / |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事業(yè)單位 | |
| 所屬行業(yè) | / | |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4D | |
| 經營規(guī)模 | / | |
| 資產出租行 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 南寧市財政局 |
| 主管集團或其他部門名稱 | 南寧市市政和園林管理局 | |
| 批準單位名稱 | 南寧市市政和園林管理局 | |
| 批準類型 | 批復 | |
| 批準文件名稱 | 南寧市市政和園林管理局關于市南湖公園共享電動代步車經營項目公開招租的批復 | |
| 批準文號 | 南政園復 〔 **2 5 〕 **5 號 | |
| 批準日期 | **2 5 年 ** 月 ** 日 | |
| 三、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0.** 元/年 | |
| 價格說明 | 年 租金 | ||
| 其他類型保證金處置方式 | 承租方應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向公園繳納履約保證金 (按照標的年 成交 價格 的**% 計算金額 ) , 直至合同到期后不計利息全額退還。 合同履行期內,承租方如違反合同條款, 出租方 有 權 扣除承租方部分或全部履約保證金,承租方應在被扣除后三日內出租方財務部門補交被扣的相應金額,如出租方損失超過履約保金數額的,承租方應對超出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 承租方應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向 出租方 繳納水電費押金5 , **0 .** 元,直至合同到期后不計利息全額退還。 |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 ||
| 租賃期限 | 1 年 | ||
| 與出租相關 其他的條件 | 1、意向承租方應在公告期內辦理報名手續(xù),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 廣西交易所集團 指定賬戶交納保證金。 2、意向承租方在被確認為承租方后,必須在接到 廣西交易所集團 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簽訂《成交確認書》,同時應向 廣西交易所集團 按 《 競租申請與承諾書 》 規(guī)定的標準 交納交易服務費 ( 承租方交納的競租保證金優(yōu)先轉為交易服務費,競租保證金不足以交納交易服務費的,須補足余款 ) 。 3、承租方簽訂《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 (詳見附件) ,并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合同履約 保證 金以及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 ||
| 承租方須 承諾事項 | 1、對所填寫內容及遞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該項目的限定條件、違約責任及相關解釋。 | ||
| 承租方資 格條件 | 承租方資格 條件 | 1、 意向承租方須 為企業(yè),不接受個體戶、自然人和聯合體報名。 2、 意向承租方須 為 在中國境內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 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xù)的獨立法人的旅游服務企業(yè),注冊資金不得低于人民幣**0萬元 ( 含**0萬 ), 依法依規(guī)在中國境內從事經營活動。持有有效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 其中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注明有“休閑娛樂用品設備出租、租賃服務”項目。 3、 意向承租方要誠信經營,在過往經營中無不良經營記錄,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及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 黑名單 ),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沒有不良征信記錄。 4、 意向承租方須具有共享電動代步車的運營經驗和管理能力,且名下有正在經營當中的共享電動代步車項目。 5、 意向承租方提供的電動代步車必須具備智能監(jiān)控、自動剎車系統(tǒng)、智能限速、電子圍欄、安全告警等系統(tǒng)功能。 6、 意向承租方在參加競租之前務必現場勘察擬招租項目的現狀(參與競租人視同了解招租點的情況)并取得市南湖公園服務科現場勘察證明,有異議或疑惑者應在參加競租之前了解清楚。 7、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8、 意向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意向承租方所提交的材料須經出租方審核通過后方可視為報名有效。 | |
| | 競租所需 提交材料 | 1、《競租申請與承諾書》(由 廣西 交易所 集團 提供范本文件) 。 2 、 提供1份本企業(yè)在中國境內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有效期內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的旅游服務企業(yè), 經營范圍須有“休閑娛樂用品設備出租、租賃服務”項目(復印件) 。 3 、須提供在掛牌期間打印的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報告 ( 可通 過 國 家 企 業(yè)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統(tǒng) 網 站 查 詢 打 印 :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時信息打印模塊勾選基礎 信息、納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 黑名單 ) 信息 ) 。 4 、須 提供在掛牌期間打印的企業(yè)及法定代表人無失信記錄的信用信息的查詢情況(可通過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查詢打印: http://zxgk.court.gov.cn , 經“失信被執(zhí)行人”板塊查詢,須顯示單位名稱和統(tǒng)一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證號以及查詢結果)。 5、提供在掛牌期間打印的企業(yè)征信報告。 6、提供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如有,審核原件)。 7、 提供1份企業(yè)名下正在經營當中共享電動代步車項目相關合同復印件、租金發(fā)票復印件或繳納租金憑證復印件、投放電動代步車實體圖片作為佐證材料。 8、 提供1份代步車車輛系統(tǒng)功能資料(復印件),含出廠合格證、產品制造許可證、出廠檢驗報告、后臺管理系統(tǒng)。 9、 提供由南寧市南湖公園服務科出具的現場勘察證明資料(原件)。 **、 提供1份共享電動代步車經營管理方案,包含產品樣式、產品保險、車輛收費標準(含日收費上限)、管理措施配備人員、安全管理方面(配備機動車安全管理員以及企業(yè)在從事電動代步車租賃服務項目運營期間內均未有發(fā)生安全交通事故的承諾書)、應急預案、車輛檢修點及停(還)車點放置方案,其中方案須與周邊環(huán)境相協調。 (參考附件4:《南寧市南湖公園共享電動代步車經營項目投資估算一覽表》和附件5:《南寧市南湖公園共享電動代步車經營項目車輛運營路線示意圖》) **、掛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注: 1、 以上所交的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一致。材料中的證件、合同和繳納租金憑證等證明上的名稱須為同一家企業(yè)名稱。 2、 意向承租方 通過網站公告提供的報名地址進行報名,并將上述材料掃描上傳。 |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 意向承租方 在參加報名之前務必到現場勘察擬招租的項目現狀,了解供電線路、給水排水管道情況 ( 參與報名的競租人視同了解招租項目的情況 ), 有異議或疑惑者應在參加報名前向 出租方 了解清楚。 意向承租方 一旦辦理競租報名手續(xù),即視為對標的現狀及其相關費用情況無異議,并對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認可,且承諾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風險由 意向承租方 自行承擔。 2、經營范圍 : 共享電動代步車租賃。 3 、 租期 1 年。 承 租方應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租金以轉賬方式繳納到 出租方 指定賬戶,執(zhí)行 “ 先交租金后經營 ” 原則 , 每年繳納一次 。 4、 承租 方 須自行投資采購設備、裝修和負責經營、維修、安全管理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租 方 自行承擔。 5、 為規(guī)范園內的整體外觀,項目投放的車輛外觀應與公園周邊環(huán)境、景觀自然融合,按公園和市場規(guī)范設置有服務提醒等安全標語。 6、 承租 方 對場地在項目租期內擁有使用權和經營權。在協議租期期滿后,場地內物品,承租方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自行處理,逾期 出租方 有權按無主物處理(處理費用 由 承租 方 承擔,出租方有權 從承租 方 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超出部分有權向承租 方 追索),出租方不做賠償。場地需恢復并經 出租方 驗收通過后交還出租方。 7、 承租 方 需做好經營項目的噪音管控、衛(wèi)生保潔、用電安全、設施設備安全等工作,全面負責經營期內責任區(qū)域的日常規(guī)范經營,自負盈虧,風險自擔;自覺接受各級有關部門的檢查,及時整改存在問題,若不及時整改,出租方有權扣除其履約保證金。 8、 承租 方 需對經營過程中因經營行為引起的投訴承擔主體責任,全面負責處理有關投訴。 9、 共享電動代步車駕駛人應具備合法駕駛資質,須持有C2及以上等級機動車駕駛證,方可行駛。 **、 如因政府、上級主管部門、 出租方 等部門進行重要接待或舉辦活動需臨時使用該經營項目場地時,承租 方 收到通知后需要無條件配合出租方,并且出租方無需承擔因此產生的補償、賠償等一切費用。 **、 如因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出租方等部門需永久性征用使用該經營項目場地時,承租 方 收到通知后立即停止經營并默認中止合同,無條件配合征收方,因此產生的補償、賠償等一切費用,承租 方 與征收方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協商解決;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承租 方 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或 仲裁。 **、 承租 方成交 后須提供運營方案給 出租方 ,出租方按實際情況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按要求進行現場布置。 **、 營業(yè)時間原則上為每日9:**—**:**(可根據經營業(yè)態(tài)調整開始營業(yè)時間,結束營業(yè)時間須不晚于**:**)。如遇特殊情況暫停經營或調整營業(yè)時間,承租 方 須向出租方事先提出申請。 **、 承租 方 須遵守《環(huán)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南寧市公園條例》《南寧市南湖公園噪聲管控工作制度(試行)》《南寧市南湖公園車輛入園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依據南寧市南湖公園聲環(huán)境功能分區(qū)標準做好噪音管理工作和車輛安全駕駛等工作。 **、 承租 方 須依據《南寧市城市綠化條例》《南寧市南湖公園綠化養(yǎng)護日常管理制度》等規(guī)定,做好經營范圍內綠化植物的保護恢復工作。 **、 共享電動代步車作為通行工具,承租方具有投保義務,需為車輛購置符合法律要求的保險,若因未投?;虮kU失效導致事故賠償糾紛,承租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 租賃合同租金包含土地收益金,土地收益金由出租 方 負責繳納 。 ** 、意向承租方 報名前必須前往現場查看標的現狀并簽署《現場勘察確認 書》,在報名時上傳《現場勘察確認書》。 1 9 、 查看標的時間:掛牌公告期間(上班時間) ; 聯系人: 佘女士 ,聯系電話 : ****- ******9 。 ** 、 其他約定詳見附 件租賃合同,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 ** 、 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系地址:廣西南寧市良慶區(qū)玉洞大道**號(市青少年活動中心旁)9樓,聯系電話:****-******2。 | ||
| 保證金 詳細情況 | 交納金額 | 5 ,**0.**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 | **2 5 年 ** 月 ** 日**:**:** | ||
| 交納注意事項 | 1、交納資金以到達 廣西交易所集團 指定的賬戶時間為準,競租保證金不計利息。 2、不支持柜臺現金轉賬或現場現金交納。 3、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應在掛牌公告期內,足額交納競租保證金。 4、承租方拒絕簽署《成交確認書》、租賃合同以及其他相關文件的,將被列入 廣西交易所集團 和出租方的黑名單,且競租保證金不予退回。 | ||
| 賬戶信息 | 賬戶名稱 | 廣西聯合產權交易所 集團 有限責任公司 | |
| 開戶行 | 中信銀行南寧 青秀 支行 | ||
| 賬號 | ******************3 | ||
| 溫馨提示:請在匯款時正確填寫識別碼,如因填寫識別碼錯誤或未及時交納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行承擔。 | |||
| 處置 方法 | 1、 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由 廣西交易所集團 在接到出租方書面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扣除其應當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剩余部分原路無息退回。掛牌公告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2、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競租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無息退回。 3、 保證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租方或 廣西交易所集團 損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出租方的商業(yè)秘密等,侵害出租 方 合法權益的; (3)意向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 廣西交易所集團 交易規(guī)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競租底價應價(有其 他 意向承租方 應價則本義務自動免除),導致交易失敗的。 (5)意向承租方違反其在申請競租、公開競價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競租申請與承諾書》并被確認承租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xù)競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確認為承租方后,明確表示放棄承租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確認為承租方后在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租賃合同的; (9)租賃合同生效后,承租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交易價款,且逾期時間超過一個月的; (**)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其他依據交易規(guī)則或法律規(guī)定不應退回保證金的情形。 | ||
| 披露附件 | 1、 競租申請與承諾書 2、 現場勘察確認書 3、租賃合同(范本) 4 、 《南寧市南湖公園共享電動代步車經營項目投資估算一覽表》 5 、 《南寧市南湖公園共享電動代步車經營項目車輛運營路線示意圖》 | ||
| 四、掛牌信息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 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 向承租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掛牌,直至征集到承租方或出租方終止掛牌。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僅征集到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 廣西交易所集團 通知該意向承租方按掛牌價格及掛牌條件直接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網絡競價 |
| 五、聯系方式 | ||||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聯系人 | 李女士 | 項目咨詢聯系號碼 | ****-******7、**********9 |
| 項目報名聯系人 | 霍女士 | 項目報名聯系號碼 | ****-******2 | |
| 交易機構傳真 | ****-******7 | |||
| 聯系地址: 1、廣西南寧市青秀區(qū)朱槿路**號菲律賓園.金菲豪園2號樓南寧金融大廈2樓; 2、廣西南寧市良慶區(qū)玉洞大道**號(市青少年活動中心旁) 9樓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
| 六、交易須知 |
| 總則 第一條廣西聯合產權交易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廣西交易所集團)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fā)布項目公告。廣西交易所集團通過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廣西交易所集團對標的的任何承諾或交易建議。意向方(報名人)應自行判斷,并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和盡職調查,不應以僅僅基于廣西交易所集團披露的項目信息作出意向決定為由拒絕履行相關義務。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廣西交易所集團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廣西交易所集團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意向方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廣西交易所集團的交易規(guī)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本廣西交易所集團官網(www.gxcq.com.cn)及第四產權(www.dscq.com)為本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的網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過上述網站鏈接注冊參與在線交易。 第四條意向方參與項目交易,須注冊賬戶并完成實名認證后,通過網上報名。 第五條意向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網上注冊賬戶和密碼,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網上注冊賬戶進行網上報名和參與交易的,均視為意向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并視為意向方已取得有權機構的審批或授權。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六條 廣西交易所集團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fā)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過廣西交易所集團或第四產權平臺向意向方的網上注冊賬戶發(fā)送系統(tǒng)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系人手機號碼發(fā)送手機短信。 請各意向方隨時注意查看網站信息或查收系統(tǒng)注冊的手機號碼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fā)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相關通知或信息。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登錄系統(tǒng)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機設置問題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關于網上報名的說明 第七條廣西交易所集團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的披露,不能視為對標的物真?zhèn)位蛘咂焚|的保證,廣西交易所集團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請意向方在報名前自行對標的物現狀、權證及相關費用進行詳細了解和實地查看并作出是否報名的決定。 第八條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廣西交易所集團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 第九條意向方完成網上報名的基本步驟如下: 一、意向方應在項目公告的有效時間段內完成報名手續(xù); 二、完成報名手續(xù)包括遞交報名材料和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賬戶為準); 三、意向方應通過網上提交報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讓/競租申請與承諾書》等; 四、項目公告對意向方有特殊資格要求的,意向方網上報名時應通過報名系統(tǒng)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廣西交易所集團概不接受郵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須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掃描件或現場提交。 第十條意向方一旦完成網上報名并按期足額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諾以不低于掛牌底價交易。 第十一條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廣西交易所集團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廣西交易所集團將不予受理。項目公告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二條項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權申請退回保證金。經廣西交易所集團審核同意退回的,視為意向方自愿撤回報名。 若恢復交易的,撤回報名的用戶有權重新報名參與交易。 第十三條項目終結交易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廣西交易所集團將及時、原途徑、全額、無息退回。 關于網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四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要求參與網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廣西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網絡競價實施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 第十五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取得參與競價資格。 意向方的優(yōu)先購買權資格經確認后,取得優(yōu)先競買資格。順序不同的優(yōu)先購買權人分別享有不同級別的優(yōu)先競買代碼。 第十六條網上競價時間以競價系統(tǒng)服務器時間為準。意向方請務必在競價開始前登陸競價系統(tǒng)。 第十七條競價過程中若無人出價導致交易失敗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條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一旦出價,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標的物的相關情況,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認可公告內容和相關披露事項,清楚并了解相關的法律風險。若交易成功后,將按照樣本合同及附件的內容與委托方簽約。 第十九條意向方應對自備報價終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網絡安全自行負責。若因設備故障、網絡異?;虿僮魇д`導致的一切損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條因意向方的如下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廣西交易所集團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所填寫的主體資格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資格不能被確認; 二、所填寫的聯系方式不真實、不準確造成無法收到廣西交易所集團發(fā)出的相關事項通知; 三、未及時關注廣西交易所集團發(fā)布的競價活動相關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備的終端設備故障、停電、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備終端設備時間與競價系統(tǒng)服務器時間不符而導致未按時參與競價的。 第二十一條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廣西交易所集團有權中止或終結競價活動,意向方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 一、交易平臺網絡競價系統(tǒng)軟硬件故障或網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權屬不符、標的性狀改變等原因而使競價活動產生爭議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權部門作出的中止或終結競價通知的。 第二十二條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復競價條件的,由廣西交易所集團重新組織競價。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二十三條意向方被廣西交易所集團確認為成交人的,應根據公告要求到廣西交易所集團或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地點簽署成交文件。 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滿, 僅有一家意向方被確認符合資格條件,在確認資格同時視為交易成功 ; 二、 公告期滿,有多家符合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根據交易規(guī)則被確認為成交人時,視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應當視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成交人交納的保證金按照公告要求進行處置。其他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將在確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按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回。 第二十五條廣西交易所集團在確定成交人后根據公告要求組織交易雙方簽訂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條交易成功后,廣西交易所集團按照公告要求及相關約定收取產權交易服務費,按照交易規(guī)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七條交易各方及其關聯方之間不得惡意串通,否則交易無效。因此造成的損失,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廣西交易所集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