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發(fā)布區(qū)域
| 發(fā)布區(qū)域 | 五里臺村 | ||
轉出方信息
| 轉出方名稱 | 天津市寶坻區(qū)周良街道五里臺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類型 | 集體 |
| 聯(lián)系地址 | |||
轉出信息
| 轉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屬于再次轉出 | 否 | ||
| 項目名稱 | 寶坻區(qū)周良街道五里臺村**.6畝魚池經營權 | ||
| 掛牌價格 | **0.**0元/畝/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競價事項(1)競價者須在競價之日前(按農交所網上發(fā)布時間為準),交競價保證金****元及平臺收取的信息技術服務費**0元到農交所指定賬戶,信息技術服務費無論競價成功與否不再退還。(2)魚池底價為**0元/畝/年,每次加價至少**元,價高者競價成功,競價成功后不得反悔,若反悔,競價保證金不退,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另行發(fā)包。如只有一人參與競價,可按原定底價為競價成功。(3)競價成功者自競價之日起三日內簽訂承包合同,競價成功后競價保證金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承包期間若無違約行為,保證金于承包期滿后退還,未競價成功者三日內退還保證金。2、競價成功后要求(1)承包期內,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負責提供電源,線路和用電費用由承包方負責繳納;如街道收取魚池水費,魚池水費由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負責繳納。(2)承包方享有魚池承包經營權。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不得非法干涉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破壞承包方生產設施。承包方負責對現(xiàn)有硬化的公路及節(jié)水工程設施的使用及維護,如發(fā)生人為損壞由承包方自行修復,否則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視損壞程度將從保證金中扣除。(3)在承包期內承包方的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包、轉讓和繼承,但必須經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同意,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限,不得改變土地的所有權性質,并負有依法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不得進行破壞性或者掠奪性生產經營。(4)承包經營權流轉時,承包方或者受讓方要求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提供協(xié)助的,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應當提供協(xié)助。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不得妨礙或者強迫承包方流轉承包經營權,不得截留、扣繳承包方的流轉收益。(5)承包方因生產需求,需要建附著物,必須經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同意,并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后,方能建設。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擔。(6)承包方違反合同約定使用地塊或者流轉地塊承包經營權的,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地塊。(7)承包期滿后,承包方應按時無條件交出魚池和臺面并清除自己所屬的地上附著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如承包方未交出魚池和臺面,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有權處置魚池、臺面及地上附著物,具體費用從保證金中扣除。(8)承包方違反合同約定使用地塊或者流轉地塊承包經營權的,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地塊。(9)承包方只許在承包范圍內養(yǎng)殖水產品或種植農作物,承包范圍內滋生的小樹苗及雜草由承包方自行解決。承包期內承包方必須保證魚池周邊環(huán)境衛(wèi)生,無垃圾、無雜草,禁止使用國家淡水養(yǎng)殖的違禁藥品,確保水質清澈。如出現(xiàn)環(huán)境衛(wèi)生問題,屢次不改的,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負責清理,具體費用從保證金中扣除。(**)承包方負責所承包地塊不發(fā)生燎荒。如燎荒,只要每發(fā)現(xiàn)一個火點,從保證金中扣除****元,以此類推,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承包方原因導致火災等安全隱患,造成他人或承包方受損失的,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不承擔任何責任。(**)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不負責解決道路問題,面積以發(fā)包方案面積為準,不再丈量;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不保障養(yǎng)殖用水。(**)承包方在承包期間負責安全生產,若發(fā)生觸電、溺水等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負責,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不承擔任何責任。(**)承包方不得破壞高鐵、高速沿線的任何相關設施,如果破壞并產生糾紛,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不承擔任何責任。(**)此次承包為風險承包,如遇國家征用承包方全部魚池,合同自動終止;若征用承包方部分魚池,未征用的魚池繼續(xù)適用合同條款,承包面積重新核算。承包方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條件讓出征用魚池,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不承擔違約責任。承包方不按時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年承包費的5‰承擔違約金。所征用的魚池賠償費歸村股份經濟合作社,附著物的賠償按所屬權歸屬。水面損失按街道統(tǒng)一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歸承包方所有。如果雖已征地,但未占用魚池,可順延至承包期滿,但承包方不享受魚池補償。(**)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承包方應及時通知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適當減免承包方的魚池承包費用。 | ||
| 受讓方條件 | 面向社會,年滿**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
| 轉出用途 | 淡水養(yǎng)殖 | ||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
| 繳納形式 | 電匯 | 交易保證金(元) | ****.** |
| 掛牌期滿,處理方式 | 變更公告內容,重新掛牌 | ||
| 土地性質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階梯競價 | ||
| 階梯價 | ** | ||
| 掛牌期 | 5 | ||
| 價款劃入賬號 | ************************ | ||
| 賬戶名稱 | 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 開戶銀行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