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的名稱 | 重慶市開州區(qū)漢豐街道開州大道(中)**號附**7號(自編號:春天花**3號)商業(yè)用房招租 | ||
| 項目編號 | ************ | 租賃底價 | 0.****萬元/年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重慶市>市轄區(qū)>開州區(qū) | 資產(chǎn)類別 | 房產(chǎn)租賃 |
本出租方(或委托會員)現(xiàn)提出申請,將本項目通過貴所網(wǎng)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fā)布資產(chǎn)租賃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和貴所交易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chǎn)租賃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租賃的資產(chǎn)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chǎn)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資產(chǎn)租賃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chǎn)租賃,符合我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
3、我方租賃資產(chǎn)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jīng)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發(fā)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若發(fā)生違規(guī)違約行為,給意向承租方和貴所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資產(chǎn)租賃公告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 標的名稱 | 重慶市開州區(qū)漢豐街道開州大道(中)**號附**7號(自編號:春天花**3號)商業(yè)用房招租 | ||||
| 坐落 | 重慶市開州區(qū)漢豐街道開州大道(中)**號附**7號(自編號:春天花**3號) | 樓盤名稱 | 春天花園 | ||
| 租賃底價 | 0.****萬元/年 | 租賃期限(年) | 3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可選擇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 | 免租期 | 無 | ||
| 租金遞增方式 | 不遞增 | 招租用途 | 商業(yè) | ||
| 產(chǎn)權證號 | - | ||||
| 樓層 | 第1層 | 結構 | - | ||
| 房屋證載用途 | - | 招租面積(㎡) | **.** | ||
| 優(yōu)先權人是否行權 | 是 | 移交時限 | 招租方負責在承租方付清標的第一年租金(或三年租金)、履約保證金及重慶聯(lián)交所交易服務費后**個工作日內移交標的,租金及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計算。 | ||
| 是否存在租賃 | 是 | 原租賃期至 | 不定期租賃 | ||
| 評估/咨詢/估價報告文號 | 重慶中財房估字[****]第****號 | ||||
| 評估/咨詢/估價基準日 |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標的踏勘聯(lián)系人 | 蘇老師 | 聯(lián)系電話 | **3-******** | ||
| 招租方名稱 | 重慶市開州區(qū)開元鼎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 | |||
| 行為批準機構 | 重慶湖山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
| 評估備案機構 | - | |||
| 以下交易條件為招租的基本條件,是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yōu)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招租文件和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 | ||||||
| 與租賃相關其他條件 | 1. 意向承租方應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內通過現(xiàn)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wǎng)上報名(詳見網(wǎng)上報名操作指南 https://www.cquae.com/help /)兩種方式辦理意向登記,并交納對應的交易保證金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時前交納,以到賬為準)。 2. 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滿,只產(chǎn)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含優(yōu)先權人),交易雙方按照招租底價與合格意向承租方報價孰高原則確定交易價格;產(chǎn)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用互聯(lián)網(wǎng)競價方式(多次報價)確定承租方。優(yōu)先權人要行權的,須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內到重慶聯(lián)交所辦理意向登記并按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若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內未辦理意向登記或未按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的,均視為其放棄優(yōu)先承租權。 3. 為保護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請并按規(guī)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xiàn)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lián)交所交易服務費后,招租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 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或未按租賃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現(xiàn)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按合同約定轉為首期租金,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重慶聯(lián)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 2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 4.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時,須認真閱讀并完全認可《租賃合同》 (詳見附件)及本項目公告的全部內容,并承諾成為承租方后,同意按照本公告公示的合同版本在約定的時限內與出租方簽訂合同。 5. 本次租賃標的均嚴格按現(xiàn)狀交易和移交。意向承租方須通過相關資料、實地踏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情況 (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有不定期租賃;標的權利人已委托 招租 方經(jīng)營管理;標的未辦理不動產(chǎn)權證 ; 本次 招租 范圍不含原承租方增設的可移動物品及設施設備等) 及涉及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和租賃合同及公告的相關約定使用。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請并按規(guī)定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完全了解標的現(xiàn)狀及涉及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已完成對標的的全部盡職調查,自愿接受標的物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等為由拒簽合同、拒付相關款項、放棄承租或退還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 6. 意向承租方應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 ( 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賃合同版本 ) 與 招租方 簽訂租賃合同,并在租賃合同生效之日將首年剩余租金(選擇一次性支付方式的,則為三年剩余租金)和交易服務費支付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 [本次交易承租方應向重慶聯(lián)交所支付的交易項目服務費為租期內租金總額的1%(不足**0元按**0元收取)] ,剩余租金由 招租方 與承租方按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相關款項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 招租方 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招租。 7. 意向承租方應租賃合同生效之日將履約保證金(第一年租金成交價的 **%)支付至 招租方 指定賬戶。租賃期滿如承租方無違約情形的, 招租方 將在標的清退手續(xù)完結后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如承租方違約或造成 招租方 損失, 招租方 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8. 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 招租方 負責,移交后標的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寬帶、清潔、物業(yè)服務及非主體結構維護維修費用等)由承租方自行負責(需 招租方 名義繳納的以 招租方 名義繳納)。 9. 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稅、費由 招租方 、承租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 **. 標的 招租 用途為商業(yè), 承租方在承租期內需按限定的 招租 用途使用,未經(jīng)招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變 招租 用途,不得變更、增加經(jīng)營項目。 其 經(jīng)營期間應盡到安全保障責任義務及提示義務,如在經(jīng)營場所內發(fā)生意外事故和侵權責任事故,由 承租方 自行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 標的改造裝修、基礎設施整治等必須征得招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在裝修前必須將裝修方案報招租方審查并備案,向政府有關部門取得相關裝修審批手續(xù),并保證實際裝修與經(jīng)審批通過的裝修設計圖及裝修效果圖一致。裝修過程中不得改變房屋主體結構,不得對房屋進行加高加層,不得擴大使用面積,不得侵占公共區(qū)域,不得移動、損毀公共設備系統(tǒng)。 **. 承租方在交還標的時,需將標的恢復至交付時的狀態(tài),經(jīng)招租方同意保留的裝修、設施、設備除外,但招租方不因 承租方 實施、添置的裝修、設施或設備(包括不可分割的固定資產(chǎn))向 承租方 進行任何補償。 **. 租賃期限內,標的非主體結構部分因正常使用所產(chǎn)生的損耗、損壞,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維修義務及費用。 **. 租賃期限內,未經(jīng)招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本標的轉租第三人或與第三人進行分租,否則招租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返還標的。由此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 水、電及其它通訊線路的搭接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 本次招租面積系根據(jù)招租方自行測算面積取得,與實際面積可能存在誤差,最終標的面積以現(xiàn)狀交付為準,不因面積不符而影響成交結果。 **. 標的資料僅供參考,重慶聯(lián)交所不負責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及其它連帶責任。 **. 其它未盡事宜詳見附件《租賃合同》。 **. 備查資料:《房地產(chǎn)租金估價報告》《租賃合同》。 |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無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0.** 萬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多次報價) |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lián)交所集團開州支所 |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吳老師 | 聯(lián)系電話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