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4SC******1 |
|---|---|
| 項目名稱 | 成都交投昆侖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股權轉讓 |
| 轉讓方名稱 | 成都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 轉讓行為批準單位 | 成都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 轉讓比例 | ** |
| 掛牌價格 | **3,**3,**0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評估報告的事項說明1.本次評估報告不公開,公告期間可查詢:(1)查詢方式:(公告期間可到西南聯(lián)交所查詢。)(2)查詢條件:(轉讓方自行設置__/_)2.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需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和了解,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已知曉本次股權轉讓可能存在的風險和瑕疵并愿意承擔,股權成功受讓后不得因此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轉讓方和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3.成都交投昆侖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現(xiàn)辦公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qū)二環(huán)路東二段**號,系租賃成都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房屋,租賃面積合計1,**6.**5平方米,租賃期限為****年2月5日至****年2月4日。上述辦公場所系租賃使用,不納入本次評估范圍。二、其他事項說明1.標的企業(yè)原股東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在本次轉讓中不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2.標的企業(yè)從評估基準日到股權交割日(以工商變更登記為準)期間產生的盈利或虧損由受讓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擔(涉及其他披露事項第9條“預計收益”的,按照第9條的要求執(zhí)行)。3.產權交易中涉及的稅、費,由轉受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各自繳納,產權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務費,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4.本次股權交易的標的不存在抵押、擔保、質押和司法凍結等限制轉讓的情形,不附帶任何或有負債或其他潛在責任,亦不存在任何針對該股權的爭議、仲裁及訴訟等情形。5.產權交易涉及需向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的,轉受雙方應共同履行向有關部門申報的義務。6.轉讓方、受讓方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出具交易憑證后**個工作日內共同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受讓方在收到轉讓方提交的標的企業(yè)股權變更相關文件后應及時辦理股權變更登記,轉讓方予以協(xié)助。股權登記變更日為股權交割日。7.本次股權轉讓標的公司管理層不參與受讓。8.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職工安置。9. 標的企業(yè)享有成綿蒼巴高速公路項目(以下簡稱“蒼巴項目”)施工利潤等收益(以下簡稱“預計收益”),受讓方不享有預計收益所對應的分配利潤等任何利益,為避免歧義,即受讓方不享有蒼巴項目對應任何利益,無論預計收益的發(fā)生時間是在基準日之前或基準日之后,預計收益所對應的分配利潤等任何利益均未納入資產評估范圍,未包含在交易對價中,預計收益所對應的利益仍歸屬于轉讓方所有,無論該等利益分配的時間是在基準日之前或基準日之后。本條優(yōu)先于其余條款適用,預計收益的具體安排詳見《產權交易合同》。**.其他情況詳見《產權交易合同》。**.公告期間,意向受讓方需自行對標的企業(yè)進行盡職調查(包括但不限于標的企業(yè)負債結構、股權結構、公積金安排、資產狀況、業(yè)務情況、對外投資等方面的風險),并查閱《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和《成都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補充合作協(xié)議(二)》等相關資料。如意向受讓方未予以了解并認可,由此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意向受讓方承擔,若給轉讓方造成任何損失的,受讓方應予以全額賠償,意向受讓方在西南聯(lián)交所報名則視為了解并認可上述可能存在的風險、法律后果,成功受讓后,受讓方不得以標的企業(yè)可能存在或潛在的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商業(yè)風險、法律風險等理由自行或主導標的企業(yè)向轉讓方和交易機構提出補償、賠償或扣減股權轉讓款等任何主張。盡調聯(lián)系人:康老師 ;聯(lián)系方式:**8-**********.本次股權不涉及重大債權債務處置。本次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yè)的債權債務仍由標的企業(yè)繼續(xù)享有或承擔。**.根據(jù)《關于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流轉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fā)產權規(guī)〔****〕**號)第九條的規(guī)定:“股權轉讓如導致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失去標的企業(yè)實際控制權的,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yè)不得再繼續(xù)使用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xù)以國家出資企業(yè)子企業(yè)名義開展經營活動?!惫时敬萎a權轉讓完成后標的公司不得使用轉讓方公司的字號(即工商變更時刪除標的企業(yè)名稱中“交投”的字樣)、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以及不得以轉讓方公司子企業(yè)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其他組織。(二)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相關條件。(三)本次股權轉讓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受讓。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一、本次交易通過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專用賬戶結算。二、轉、受雙方于成交次日起7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三、付款期限:分期付款:受讓方應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成交價款的**%(不低于**%),剩余款項應當提供經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并于1年內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