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市自然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普地讓〔****〕**號
經普寧市人民政府批準,普寧市自然資源局委托揭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網上掛牌方式出讓一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 PN******4 | 宗地面積: | ****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普寧市區(qū)南環(huán)大道南側、廣達南路東側 | |
| 出讓年限: | 城鎮(zhèn)住宅用地**年(零售商業(yè)用地**年) | 容積率: | >1.0且≤4.0(其中商業(yè)≥0.**且≤0.2) | 建筑密度(%): | ≤** | |
| 綠地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二類城鎮(zhèn)住宅用地(兼容商業(yè)用地) | |
| 投資強度: | | 保證金: | ****0萬元 | 估價報告?zhèn)浒柑? | ******5BA**** | |
| 起始價: | ****0萬元 | 加價幅度: | **0萬元 | |||
| 掛牌開始時間: | ****年1月**日8時**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年1月**日**時**分 | |||
| 備注 | 該地塊為原普寧市金葉實業(yè)有限公司的出讓倉儲用地,其土地使用權及地面建筑物由市政府依法收回(普府函〔****〕**9號),根據(jù)規(guī)劃安排作為城鎮(zhèn)住宅用地進行公開出讓,該地塊范圍內原地面建筑物不予保留,出讓后競得人實施拆除,競得人不需對原地面建筑物進行補償。 | |||||
| 二、競買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單獨申請參加競買,競得人須具備房地產開發(fā)資質。本宗地不接受個人參與競買,包括不接受以個人名義申請競買、約定競得后成立公司作為受讓人進行開發(fā)建設的情形,不具備房地產開發(fā)資質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允許參與競買。 (二)PN******4地塊所有建設內容應嚴格按照《普寧市區(qū)南環(huán)大道南側、廣達南路東側用地地塊規(guī)劃條件》(普自然資源規(guī)設〔****〕**號)規(guī)定執(zhí)行。 (三)PN******4地塊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自交地之日起**個月內完成項目所有立項、規(guī)劃報建手續(xù),取得施工許可證,并進場開工建設,在開工之日起**個月內全面竣工。 開工建設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后,進入打基礎樁、深挖基坑等實質性施工;竣工是指本項目已全部完成所有設計圖紙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并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核實意見。 (四)成交后,地塊競得人須于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揭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競得人不按規(guī)定期限簽訂《成交確認書》的,該競買行為自動撤銷,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上繳國庫,不予退還。 (五)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競得人須在**個工作日內與普寧市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不簽訂合同的,《成交確認書》失效,出讓人可取消其競得資格并有權重新掛牌出讓,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 (六)凡在普寧市行政區(qū)域內存在下列違法違規(guī)違約行為的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前不得參加本次競買活動: 1、有拖欠地價款的; 2、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的; 3、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 4、開發(fā)建設企業(yè)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fā)利用土地的; 5、因企業(yè)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 經核實,競買人存在上述行為的,該競買行為自動撤銷,保證金不予退還、上繳國庫。 (七)競買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地塊現(xiàn)狀、所列公開出讓條件,提交競買申請和參與競買視同對本次出讓地塊的現(xiàn)狀、所列公開出讓條件無異議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競買過程中的違約責任。競買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予以取消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或定金不予退還: 1、競買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 2、競買人逾期或拒絕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3、競買人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 4、競買人采取行賄、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三、成交原則 本次出讓按出價最高且符合競買條件的原則確定競得人,為無底價方式出讓,由普寧市自然資源局委托揭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公開出讓。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時間:****年**月**日8時**分。 (二)網上申請報名時間:****年1月**日8時**分至****年1月**日**時**分。 (三)繳納保證金時間:****年1月**日8時**分至****年1月**日**時**分。 (四)網上掛牌時間(網上報價時間):****年1月**日8時**分至****年1月**日**時**分; (五)限時競價時間:****年1月**日**時**分起; 五、其他有關事項: (二)改變用途的違約責任。競得人不得改變用途,否則土地使用權予以收回;其他違約責任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 (三)申請人必須辦理數(shù)字證書并獲得授權,才能登陸網上交易系統(tǒng)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四)競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后,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人支付,競買保證金以人民幣支付,以網上交易系統(tǒng)顯示的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五)網上報價不可撤回。 (六)成交后,地塊競得人可在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土地價款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全額成交價款應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分兩期結清,第一期土地價款應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成交地價的**%(含競買保證金抵作地價款),受讓方在支付第二期出讓價款時應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價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向出讓方支付利息。所有款項均以現(xiàn)金或銀行轉賬支付,不得抵償其他任何債務。競得人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日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競買保證金或定金,出讓人并可要求競得人賠償損失。 (七)成交后,由普寧市自然資源局向普寧市稅務局推送費源信息,普寧市自然資源局根據(jù)費源信息開具繳款通知書,繳款人(競得人)依據(jù)繳款通知書向普寧市稅務局自行申報繳費;繳費完成后,普寧市稅務局為繳款人開具繳款憑證,并實時向市財政局和自然資源局推送繳款和退庫信息。揭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競得人將競買保證金通過普寧市稅務局開具繳款通知書繳入國庫,保證金抵作合同定金,定金數(shù)額由《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超過部分抵作地價款,成交價款余款由競得人直接繳入國庫。普寧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與普寧市財政局進行宗地出讓成本核算。該宗地負擔的公共設施用地(包含負擔道路及綠化)均納入宗地出讓成本核算。 (八)土地按現(xiàn)狀交付使用,周邊各種配套以現(xiàn)狀為準。 (九)宗地地塊競得人須按要求配套建設一所規(guī)模為**個班幼兒園,用地面積不少于****平方米,建筑面積不少于****平方米,與住宅小區(qū)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在幼兒園建成達到粗裝修使用標準并通過驗收后,無償移交給普寧市教育局。宗地地塊競得人必須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建設公共服務設施;(1)按不低于物業(yè)總建筑面積2‰的比例配置物業(yè)管理和服務用房;(2)社區(qū)養(yǎng)老服務設施配套建設須按普府辦[****]3號文,必須于地面設置,占地面積不少于****平方米、建筑面積不少于****平方米[包含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建筑面積**0-**0平方米];(3)社區(qū)服務站(含社區(qū)居委會用房、警務室、居民活動用房等),建筑面積不少于**0平方米,在建筑首層設置獨立出入口;(4)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再生資源回收點合計建筑面積不少于**平方米(用地面積不少于**0平方米)、公共廁所(可結合建筑布置,建筑面積不少于**平方米,公廁須包含配套無障礙衛(wèi)生間,公共廁所設置標準需滿足《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設置標準》[CJJ**-****]要求)、社區(qū)書店(建筑面積不少于**0平方米)、微型消防站(建筑面積不少于**平方米)、郵件和快遞送達設施等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5)停車位配建要求:住宅按戶均不小于1個停車位(含室外地面停車位,室外地面停車位數(shù)占比不得超過總停車位數(shù)的**%),配建停車位應**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6)可結合附屬綠地配建室外健身器材和兒童、老年人活動場地;以上配套設施中的養(yǎng)老服務設施、社區(qū)服務站須與住宅同步規(guī)劃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建成后無償移交當?shù)卣匆?guī)劃用途管理使用。 (十)競得人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繳交土地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費,包括辦理不動產權證所需繳交的契稅等。 (十一)競得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huán)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十二)該地塊的建設開發(fā)要求,競得人應嚴格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各項約定執(zhí)行。 (十三)政府保留對本地塊的城市規(guī)劃調整權,涉及原宗地的城市規(guī)劃如有修改,競得人有義務執(zhí)行有效的城市規(guī)劃,并按屆時規(guī)定辦理有關用地手續(xù)。 (十四)所有建筑物設計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建筑設計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十五)用地紅線內的建筑設計、建筑用途等必須符合土地利用及綠色建筑要求,涉及到計劃、規(guī)劃、環(huán)保、消防、綠化、衛(wèi)生、人防、民航、防洪排澇、電力交通、文物保護、環(huán)衛(wèi)等問題,在符合專項規(guī)劃要求的情況下,經主管部門審批后建設。 (十六)用地紅線范圍內的所有公共配套設施及市政設施均由競得人無償提供土地并出資建設。 (十七)競得人須按照用地規(guī)劃條件及其附件要求進行土地利用和開發(fā),對項目的道路出入口和建筑退縮道路范圍內的市政綠化工程負責出資建設。 (十八)競得人須同意政府規(guī)劃的下列工程可在其用地紅線范圍內的規(guī)劃位置和立體空間建造或通過,政府或公用事業(yè)營建主體應當給予合理補償。 1.供電、供水、煤氣、通訊、排污等管線。 2.城市道路、小區(qū)分隔道路、綠化、路燈等設施。 在興建建筑或維修工程之前,競得人必須摸清地段或相鄰地段公有的明渠、水道(包括水龍喉管)、電纜、電線以及其他設施的位置,并向有關部門呈報處理的計劃;競得人未獲批準之前,不得開工。需要遷移改道、重新鋪設或裝設的費用,均由競得人負責。 (十九)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市政道路、綠化等市政設施用地不得抵押、出租,不得轉讓變賣。 六、聯(lián)系方式 (一)出讓方 名稱:普寧市自然資源局 地址:流沙西街道趙厝寮路段 聯(lián)系人:黃先生 聯(lián)系電話:****-******8 (二)交易機構 單位:揭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普寧市燎原街道燎原東路(群飛大廈7樓) 咨詢電話:****-******3 財務部聯(lián)系電話:****-******7,****-******3 技術支持電話:****-******1,****-******4 (三)數(shù)字證書辦理單位 1.深圳市電子商務安全證書管理有限公司 2.數(shù)安時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具體辦理及綁定方法參照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揭陽市)“服務指南”-“數(shù)字證書”相關指南。 地址/電話: 1.揭陽市政務服務中心3樓**9辦事窗口,****-******2 2.揭陽市政務服務中心3樓**0辦事窗口,****-******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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