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N****WZ****** |
|---|---|
| 項目名稱 | 廠房拆除產生的一批報廢板材(屋面及墻面彩鋼瓦、鐵皮等)公開轉讓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江蘇悅達智能農業(yè)裝備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0.**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一、轉讓方合法持有標的物并對標的物擁有完整的處置權。 二、本次轉讓標的預估為**噸,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內應至現(xiàn)場仔細、認真查勘現(xiàn)場,評估轉讓資產的實際狀況,并充分預估到涉及稅費稅率情況、閑置資產拆卸環(huán)境、拆卸難度以及拆卸后的資產狀況,意向受讓方自行向轉讓方咨詢所涉稅費開票情況(稅種、稅率等)。 一經成交,雙方交易數(shù)量以最終實際稱重為準,受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實際重量與本公告公布的預估數(shù)量有所偏差、在簽訂合同時向轉讓方提出附加條件等理由)拒簽合同或者逾期簽署合同,若有上述情形其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給轉讓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交易保證金數(shù)額的,受讓方還應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另外,出現(xiàn)上述情形時轉讓方有權直接另行處置標的資產。 三、交易所出具成交確認書即表明本項目已成交,交易所有權收取交易服務費。非因轉讓方過錯或不可抗力,受讓方未在公告要求的時限內簽署《資產轉讓合同》或存在不履行受讓義務的其他情形,交易所將按照公告預估數(shù)量計算交易服務費并直接從保證金中扣收。 四、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為整體合計單價,標的資產產生實際稱重噸數(shù)后,受讓方應以成交價為基數(shù)向交易所繳納相應的交易服務費,以其通知為準。成交價為成交單價*實際交割重量,實際重量以整體移交稱重為準,轉讓方、交易所不對實際稱重出現(xiàn)的數(shù)量偏差負責。 五、標的照片僅供參考,不作提貨依據(jù)。數(shù)量、品種、規(guī)格、品質、真?zhèn)我詷说默F(xiàn)狀為準,不保證標的的使用性,也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務。按標的存放的現(xiàn)狀交付,意向受讓方有責任自行了解標的的實際情況,轉讓方不承擔本標的的瑕疵擔保責任,請意向受讓方慎重決定競買行為。意向受讓方繳納了保證金,即視為對本標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標的的現(xiàn)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承擔與本次競買相關的法律責任。 六、意向受讓方在申請受讓前應當認真仔細閱讀《資產轉讓合同》(詳見公告附件),一旦成為受讓方,須與轉讓方簽署該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應條款的約束,不得以標的所涉稅費稅率、數(shù)量、現(xiàn)狀為由拒絕簽訂上述合同。 七、標的物整體轉讓,不分拆,須按標的物的現(xiàn)狀整體受讓。 八、受讓方對轉讓標的的拆除及后續(xù)處置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九、受讓方須按合同約定付清所有款項后,方可辦理標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裝運等工作,并自行承擔所產生的費用,在拆卸、切割、裝運以及處置等工作過程中,如發(fā)生安全環(huán)保事故的,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十、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或者轉讓方對標的物拆除有特別要求的,受讓方須自身具備或聘請具有專業(yè)資質的人員拆除標的物,并將委托拆除合同和/或相關資質證書作為簽署《資產轉讓合同》的必要附件。 十一、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成交價均為含增值稅價,交易完成后,由轉讓方按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guī)定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稅率為**%。 十二、成交后,轉讓方將至相關部門辦理標的物的注銷登記手續(xù)。 以上標的物情況說明僅供參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項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轉讓方及交易所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受讓方參與競買,即表明受讓方愿意按照轉讓標的實際狀況競買,受讓方應充分考慮瑕疵風險因素及其他綜合因素,慎重競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