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轉讓的全部車輛均不存在抵押、擔保等情況,將按照現場展示的狀態(tài)單獨進行轉讓。轉讓方就標的所做的說明以及相關資料,僅為對標的的參考性說明,既不構成轉讓方對標的品質和數量的任何擔保,也不能作為標的現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2. 轉讓方已對標的資料進行了全面且如實的披露,但這并不意味著已對標的的所有瑕疵,尤其是隱蔽瑕疵進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讓方在受讓前,應自行或聘請專家對標的及相關資料進行全面勘察、鑒定,并充分了解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的權證、年審、違章、限行范圍、行駛公里數、排放標準,以及其他可能影響過戶及使用等方面的風險)。若意向受讓方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南充分所報名,即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同意按照標的現狀受讓。因此,意向受讓方受讓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成交后,受讓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進行資產交接。3.轉讓成交后,轉讓方和受讓方以《資產信息表》為參考,按車輛現狀進行交割。4.本次處置的車輛,在實物移交之后產生的所有交通違法、安全責任事故及所有費用,均由受讓方負責,移交前由轉讓方處理完所有交通違法。5.過戶所涉及的稅費按照國家要求轉受雙方各自承擔,過戶前涉及的交強險由轉讓方承擔。其他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包含但不限于:車輛檢測費、過戶相關費用。6.車輛可能存在車胎漏氣、油料不足、電瓶以及其他部件及備品損壞、缺失等現象,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上述事項為由要求退換交易標的,成交價和交易服務費不予調整。7.交接事項:《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讓方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后**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標的移交及權證變更登記手續(x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