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轉讓資產包括炭素分公司一期煅燒車間**項機器設備及成型車間**項機器設備,其中一期成型車間主要為:雙齒錕破碎機、懸掛式電磁除鐵器、混捏期成型輕間機器改鍋、導熱槽等,均已無法使用。一期煅燒車間機器設備主要為:斜梯平臺欄桿、皮帶機、水套等,分別購于****年至****年,已報廢,現(xiàn)存放于新疆天龍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的煅燒車間內。 2.標的資產以現(xiàn)場實物為準,不再稱重,成交價格不作調整。雙方辦理完資產管理移交手續(xù)后,標的資產產生的一切滅失、損毀的風險及損失均由受讓方承擔。 3.本次處置資產過程產生的拆除、切割、拉運等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若拆除、裝卸、切割、拉運過程中違反安全環(huán)保、安全生產等相關規(guī)定,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須負責拆除區(qū)域內的垃圾清運,按要求恢復拆除區(qū)域干凈整潔。 4.本項目公告內容是基于轉讓方提供相關材料進行的披露,不代表新疆產權交易所對公告內容及交易事項的承諾或保證。提醒意向受讓方應當在報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盡職調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標的使用現(xiàn)狀、規(guī)格型號、標的瑕疵等相關情況,自行實地考察標的狀況。項目公告中披露的標的信息及照片僅供參考,不代表與標的現(xiàn)狀完全一致;意向受讓方應充分并理性判斷受讓資產風險,并在結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同時自愿進行報名。意向受讓方受讓后,自行承擔因不了解標的現(xiàn)狀而產生的相關風險,由此產生的相關糾紛和責任與轉讓方和新疆產權交易所無關。 5.意向受讓方須到現(xiàn)場對本次處置資產進行現(xiàn)場查勘,報名時須持雙方蓋章的《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原件及意向受讓方報名資料至新疆產權交易所報名并交納保證金。 6.其他詳見《資產明細表》《資產評估報告》等備查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