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澄清修改通知1
各潛在投標人:
本招標項目的投標澄清如下,本澄清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份。凡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含相關附件)與本澄清文件不一致之處,以本澄清文件為準。
一、招標文件修改
| 序號 | 條款號 | 原文 | 修改為 |
| 1 | 第二章投標人 須知一、投 標人須知前附 表**.3.1要求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內容摘錄電子版”,但不作為否決性條款 | 內容:1、投標人名稱、投標報價、質量、工期(交貨期);2、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承諾的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姓名及其相關證書名稱和編號;3、投標人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以上摘錄內容中的人員身份證信息自行隱藏) | 內容:1、投標人名稱、投標報價、質量、工期(交貨期);2、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承諾的項目總負責人、勘察項目負責人、設計項目負責人、造價項目負責人姓名及其相關證書名稱和編號;3、投標人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以上摘錄內容中的人員身份證信息自行隱藏) |
| 2 | 第二章投標人 須知二、投標人須知正文部分1.總則1.1項目概況 | 1.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監(jiān)理進行招標。 | 1.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勘察、設計、全過程造價咨詢)進行招標。 |
| 3 | 第二章投標人 須知二、投標人須知正文部分1.總則1.4 投標人資格要求 | 1.4.1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監(jiān)理的資格條件:見本章前附表。 | 1.4.1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勘察、設計、全過程造價咨詢)的資格條件:見本章前附表。 |
| 4 | 第二章投標人 須知二、投標人須知正文部分1.總則1.4 投標人資格要求
| 1.4.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6.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此前(從項目招標公告發(fā)出之日起計)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 | 1.4.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6.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項目總負責人、勘察項目負責人、設計項目負責人、造價項目負責人此前(從項目招標公告發(fā)出之日起計)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 |
| 5 | 第二章投標人 須知二、投標人須知正文部分5.招標人監(jiān)督 | 5.2.1 招標監(jiān)督小組通過全程現場監(jiān)督的方式對招標活動進行監(jiān)督,相關人員應當自覺接受監(jiān)督檢查。招標人在評標前需要對投標人及擬派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考察的,應當在招標監(jiān)督小組的監(jiān)督下進行。 | 5.2.1 招標監(jiān)督小組通過全程現場監(jiān)督的方式對招標活動進行監(jiān)督,相關人員應當自覺接受監(jiān)督檢查。招標人在評標前需要對投標人及擬派項目總負責人、勘察項目負責人、設計項目負責人、造價項目負責人進行考察的,應當在招標監(jiān)督小組的監(jiān)督下進行。 |
| 6 | 第三章投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4.1.1資格評審標準
| 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 | 項目總負責人、勘察項目負責人、設計項目負責人、造價項目負責人 |
| 7 | 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3.投標保證金 | (一)投標人基本賬戶的“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復印件(開戶銀行蓋章確認)或“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 (一)投標人基本賬戶的“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復印件或“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
| 8 | 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9.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一)投標函 | 我方愿以:監(jiān)理費和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費的投標下浮率均為:(大寫)百分之(小寫)%。 | 我方愿以: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和全過程造價咨詢費的投標下浮率均為:(大寫)百分之(小寫)%。 |
二、招標文件中所涉及各時間安排不作調整。
|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