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N****FCZZ****** |
|---|---|
| 項目名稱 | 新疆新華書店發(fā)行有限責任公司租賃位于烏魯木齊市經開區(qū)澎湖路**6號4層部分房產 |
| 資產類別 | 房產 |
| 轉讓方名稱 | 新疆新華書店發(fā)行有限責任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租賃房產為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頭屯河區(qū))高鐵片區(qū)澎湖路**6號4層部分面積房產,總建筑面積**5.**平方米,用途為商業(yè),財產范圍包括建筑物(含室內二次裝修)、分攤土地使用權(含土地出讓金)及公共配套設施、相關稅費,不包括水、電、暖、物業(yè)管理費、動產、債權債務、特許經營權等其他財產或權益。暗裝供水、供電、供暖、供氣、消防、電梯等設施設備齊全。 2.本次租賃房產不動產權證正在辦理中,已提供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等文件。該房產共有宗地面積****0.**㎡,使用權類型為出讓,規(guī)劃用途為商業(yè),實際用途為商業(yè)。產權來源為新建,修建年代為****年,該區(qū)域土地等級為市區(qū)商業(yè)一級。 3.出租方提供的規(guī)劃及竣工驗收報告等建設單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新華書店,現(xiàn)出租方單位名稱已變更為新疆新華書店發(fā)行有限責任公司。 4.本次租賃面積為第四層部分大平層,尚未拆分,本次以實際交付面積為準,成交價格不作調整。 5.項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必須滿足并符合消防等法規(guī)要求。 6.租金包含相關稅費(增值稅)。 7.本項目公告內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關材料進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對公告內容及交易事項的承諾或保證。提醒意向承租方應當在報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盡職調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質是否滿足承租后經營性質的需要,自行了解該租賃房屋建筑物等資產的詳細情況和產權瑕疵,自行實地考察租賃物現(xiàn)狀(項目公告中披露的標的信息及照片僅供參考,不代表標的與其現(xiàn)狀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應充分并理性判斷承租資產風險,并在結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同時自愿進行報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賃資產瑕疵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及無法辦理相關經營性手續(xù)而可能產生的任何糾紛和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與新疆產權交易所無關。 8.意向承租方應充分了解本次租賃資產產權情況后再進行報名,因租賃資產發(fā)生產權爭議、質量安全糾紛等,相關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新疆產權交易所無關。相關合同條款由承租方與出租方在租賃合同里進行約定。 9.意向承租方報名前須持雙方蓋章的《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及意向承租方報名資料至新疆產權交易所報名并繳納保證金。 **.其他詳見《房地產市場租金咨詢報告》《租賃方案》等備查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