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N****CL****** |
|---|---|
| 項目名稱 | 塔城地區(qū)城市建設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轉讓所屬1輛北京現(xiàn)代牌小型轎車(新GA2F**) |
| 資產類別 | 交通運輸工具 |
| 轉讓方名稱 | 塔城地區(qū)城市建設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3.**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5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車輛公里數以實際移交車輛時的公里數為準,成交價格不作調整。 2.本次轉讓的豐田牌小型轎車(新G****0)于****年3月1日購入并投入使用,目前車輛整體運行狀況良好,無破損刮擦情況,各系統(tǒng)及部件均能正常工作,維修保養(yǎng)較好。 3.本次轉讓的北京現(xiàn)代小型轎車(新GA2F**)于****年8月**日購入并投入使用,目前車輛整體運行狀況良好,除車前大燈更換以及后車位有裂痕掉漆情況外,各系統(tǒng)及部件均能正常工作,維修保養(yǎng)較好。 4.本次轉讓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 5.意向受讓方須到現(xiàn)場對本次處置資產進行現(xiàn)場查勘,報名時須持意向受讓方簽章確認的《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原件及意向受讓方報名資料至新疆產權交易所報名并交納保證金。 6.意向受讓方應當做好充分盡職調查,充分估計二手車市場風險,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行了解車況、車輛性能、質量、權屬等信息。意向受讓方須對標的狀況及交易風險進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進行報名。項目公告中披露的標的信息及照片僅供參考,不代表與標的現(xiàn)狀完全一致;意向受讓方成為最終受讓方后,視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與實物現(xiàn)狀出現(xiàn)的差異。若由此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及糾紛與轉讓方及新疆產權交易所無關。 7.其他詳見《資產評估報告》等備查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