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N****J**1 |
|---|---|
| 項目名稱 | 廈門市湖里區(qū)高林居住區(qū)商業(yè)中心高林一里**號第一至第三層整體運營權 |
| 資產類別 | 房產 |
| 轉讓方名稱 | 廈門湖里國投資產運營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5,**0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高林一里**號第一至三層均為商業(yè)用途,不得改變現(xiàn)有用途。(2)包括但不限于有權開展項目自主招商、運營、營銷推廣,并有權與最終商戶簽訂租賃或經營協(xié)議。中標方應負責建立并維護商業(yè)中心的統(tǒng)一服務標準與商業(yè)品牌,但中標方不得將標的物全部轉租、轉包給其他第三方經營,否則招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并收回標的,沒收中標方項目履約保證金,并就損失向中標方追償。(3)中標方作為唯一運營管理主體,須對商業(yè)中心的整體安全、消防、環(huán)保、衛(wèi)生、秩序及所有商戶的合規(guī)經營負全責。(4)中標方確需分租、招商合作經營的,應主動將其與其商戶簽署的合同復印件、其商戶的主體/身份信息、經營業(yè)態(tài)說明等材料提交招租方備案,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5)租賃期限自標的物整體移交之日起5年;免租裝修期共計**個月,其中首年享受6個月,第二至第五年每年各享受1個月。(6)中標方需在合同簽訂后**個日歷日內,一次性足額繳納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按最后一個計租年度3個月租金計算,裝修保證金**萬元。若中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交齊以上費用,招租方可單方面取消其中標及承租資格,且已繳納的報價保證金不予退還。(7)租金按自然季度繳交,合同5年租金不變,每季度租金應于當期計租期開始日之前**個日歷日內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