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JSZC-******-PXGJ-G****-****
二、項目名稱: ****年文旅e家社會共治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社會信用代碼 | 供應商地址 | 評審報價/評審總得分 | 中標/成交金額 |
| 1 | 華米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 | ****************5A | 上海市徐匯區(qū)虹橋路**3號3幢**2室 | **.** | ******0元 |
四、主要標的信息
| 服務類 |
| 名稱:****年文旅e家社會共治項目 服務范圍:詳見采購文件 服務要求:滿足采購人及采購文件要求 服務時間:一年 服務標準:滿足采購人及采購文件要求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吉安俊、朱超、姚曉偉、李濤、虞紫瑩(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本項目采購代理服務費由中標供應商支付,中標供應商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支付采購代理服務費。采購代理費以中標價為計算基數(shù),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代理費計費費率:**0萬元及以下的費率為1.5%***%,**0萬元-**0萬元費率為0.8%***%。
2、本項目采購代理服務費:****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采購包1
單位名稱:無錫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本級)
單位地址:市民中心**-**0
聯(lián)系人:陳宏華
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單位名稱:普信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無錫市蠡湖大道****號普信COPO 2號樓**3基建二部
聯(lián)系人:袁紅博、施曉旻(項目負責人)
聯(lián)系電話:**********9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袁紅博、施曉旻(項目負責人)
電話:**********9、**********5
十、附件
1.采購文件
2.中標、成交供應商為中小企業(yè)的,應公告其《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3.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應公告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4.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注冊地在國家級貧困縣域內物業(yè)公司的,應公告注冊所在縣扶貧部門出具的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具體數(shù)量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