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JSZC-******-GXIN-G****-****
二、項目名稱: ****年文旅e家社會共治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社會信用代碼 | 供應商地址 | 評審總得分 | 中標/成交金額 |
| 1 | 華米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 | ****************5A | 上海市徐匯區(qū)樂山路**號3號樓 | **.**(均分制) | ******0元 |
四、主要標的信息
| 服務類 |
| 名稱:****年文旅e家社會共治項目 服務范圍:本項目為****年文旅e家社會共治項目,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旅單位安心消費體驗、文旅單位點位固安實證自查、群眾安心消費滿意度調研、旅游景區(qū)安心消費暗訪、完成《無錫“文旅e家”公共治理工作報告》、無錫“文旅e家”PC/中臺展示、提供旅游投訴快速處理功能等。 服務要求:滿足采購人和采購文件要求。 服務時間: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一年。 服務標準: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行業(yè)標準。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張靜靜、陳宏華、陳艷秋、許夢薇、金立述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本項目代理服務費由中標供應商領取中標通知書時向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付清。
2.本項目代理服務費以中標金額為計費基礎,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0萬元以下費率為1.**%,**0萬元-**0萬元部分費率為0.**%,共計:****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1.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
2.其他事項:/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單位名稱:無錫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本級)
單位地址:無錫市新金匱路1號(觀山路**9號),市民中心**號樓7樓
聯(lián)系人:陳宏華
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單位名稱:江蘇廣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無錫市濱湖區(qū)蠡溪路隱秀苑附房1-8號
聯(lián)系人:楊冬青 尤易坤 姚登峰
聯(lián)系電話:****-********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楊冬青 尤易坤 姚登峰
電話:****-********
十、附件
1.采購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復公告)
2.中標供應商《中小企業(yè)聲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