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LYCG-************ 二、項目名稱:瀏陽市公安局交管執(zhí)法涉案車輛扣留、拖移及其停放保管等服務 三、中標(成交)信息 中標(成交)供應商名稱 地址 中標(成交)價格(元) 湖南邦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岳陽市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巴陵東路**2號 ******0 四、主要標的信息 中標(成交)供應商名稱 湖南邦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標的名稱 服務范圍 服務要求 服務時間 服務標準 瀏陽市公安局交管執(zhí)法涉案車輛扣留、拖移及其停放保管等服務 按招標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執(zhí)行 按招標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執(zhí)行 按招標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執(zhí)行 按招標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執(zhí)行 詳見中標(成交)供應商分項報價表或報價文件。 五、評審專家名單 石玉英(主任評委)、萬芳、熊萍、陳廷勇、朱放青。 六、中標候選(前三名)評審結果 排序 候選人名稱 評審結果(綜合評分法填寫評審得分,最低評標價法填寫最終報價) 1 湖南邦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 2 湖南力億道路運輸有限公司 **.** 3 湖南湘一汽車科技有限公司 **.1 七、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投標供應商名稱、原因和依據(jù) 無 八、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費由采購人與采購代理機構協(xié)商,金額為叁萬元整,由采購人向采購代理機構支付。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已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認為該中標(成交)結果和采購過程等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第2個工作日止)起7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zhì)疑。質(zhì)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nèi)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 十、其他補充事宜:無。 十一、凡對本次公告內(nèi)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采購人:瀏陽市公安局 聯(lián)系人:李志遠 電 話:**********2 地 址:湖南省瀏陽市白沙中路9號 2、采購代理信息 代理機構:瀏陽市瀏招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張 燦 電 話:****-******** 地 址:瀏陽市集里街道民俗文化步行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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