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縣琴溪鎮(zhèn)新元村工坊項目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JX-CG-CS-******9
二、項目名稱:涇縣琴溪鎮(zhèn)新元村工坊項目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中核國投開發(fā)建設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涇縣茂林鎮(zhèn)工業(yè)園區(qū)
成交金額:******3.**元
供應商的評審報價:貳佰玖拾叁萬零貳佰玖拾叁元捌角肆分(******3.**元)
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 工程類 |
| 名稱:涇縣琴溪鎮(zhèn)新元村工坊項目 施工范圍:本項目為涇縣琴溪鎮(zhèn)新元村工坊項目,工程地點位于涇縣琴溪鎮(zhèn)。建設內容:非遺工坊6間,總建筑面積約**0平方,含工坊建設、電器設備采購及配套設施、室外柴窯一座、室外工程等,用于陶藝、茶藝等非遺手工體驗及產品展銷(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施工工期:**日歷天 項目負責人:張健 執(zhí)業(yè)證書信息:建筑工程二級建造師(編號:皖************) |
五、評審專家名單:駱皓、劉永宏、鄭小保(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本項目招標代理費按收費標準的**%計費收取,由中標單位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支付。收費標準為:中標價**0萬元以下部分(包括**0萬元)按1.**%計費,**0萬元至**0萬元部分(包括**0萬元)按1.**%計費,**0萬元至**0萬元部分(包括**0萬元)按1.**%計費。
2.金額:****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涇縣琴溪鎮(zhèn)人民政府、宣城龍創(chuàng)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涇縣琴溪街道政府大院、安徽省宣城市涇縣經濟開發(fā)區(qū)箬帽路**號,聯(lián)系電話:**********9、**********7。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提出質疑(具體操作步驟和程序詳見服務指南-政府采購在線質疑操作手冊)。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涇縣財政局(地址:涇縣涇川鎮(zhèn)桃花潭西路、電話:****-******2)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涇縣琴溪鎮(zhèn)人民政府
地址:涇縣琴溪街道政府大院
聯(lián)系方式:**********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宣城龍創(chuàng)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涇縣經濟開發(fā)區(qū)箬帽路**號
聯(lián)系方式:**********7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程女士、曹工
電話:**********9、**********7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pdf
2、主要標的信息: 主要標的信息.pdf
3、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中小企業(yè)聲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