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韓東新城防洪綜合整治二期工程(堤圍工程)
監(jiān)理(第三次)評標結果公示
潮州市韓東新城防洪綜合整治二期工程(堤圍工程)監(jiān)理(第三次)(項目編號:潮公易建招字【****】**6號),評標工作已經結束,現將評標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時間: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具體情況如下:
| 序號 | 投標人名稱 | 商務標評審結果(合格/不合格) | 技術標評審結果(合格/不合格) | 最終評審結果(合格/不合格) |
| 1 | 黑龍江宏禹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2 | 四川元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3 | 清遠市水利水電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4 | 廣東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5 | 河南潤安工程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6 | 中投德創(chuàng)建工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7 | 廣東城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8 | 浙江宏正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9 | 廣東工程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該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評標結果公示期間書面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書面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對招標人答復仍持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答復之日起**日內持招標人的答復、投訴書等相關資料,向招標投標監(jiān)督部門提出書面投訴。
異議受理部門(招標人):潮州市政府項目建設中心
聯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設大廈3樓
聯系人:龔工
聯系電話:****-******3
監(jiān)督部門:潮州市水務局
聯系地址:潮州市楓春南路吉園街 1 號
電 話:****-******7
招標人:潮州市政府項目建設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穗峰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