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濱湖學校等四所學校功能教室設備采購項目(三次) 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XZQ-CG-XJ-******8
二、項目名稱: 宣城市濱湖學校等四所學校功能教室設備采購項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 凱馳教育設備(焦作)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山陽區(qū)解放中路**2號三樓**3號
成交金額: ******.**元
評審報價: ******.**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 貨物類 |
| 名稱:鋼琴 品牌:奧克岡 規(guī)格型號:UP-**3 數量:4臺 單價:****0.**元 |
五、評審專家名單: 黃曉冰、黃麗文、張培升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 參照原“發(fā)改辦價格〔****〕**7號、發(fā)改價格〔****〕**4號、國家計委計價〔****〕****號”文件規(guī)定標準的**%計取代理費用(計算后的代理費不滿****元,按****元計)。
2. 金額: **** 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 宣城市宣州區(qū)教育體育局 、宣城市宣州區(qū)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qū)陵西路**號 、宣城市宣州區(qū)敬亭路銀城小區(qū)8幢4號,聯(lián)系電話: **********2 、**********6。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提出質疑(具體操作步驟和程序詳見服務指南-政府采購在線質疑操作手冊)。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區(qū)財政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 被質疑人名稱;
4.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 必要的法律依據;
7.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 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 宣城市宣州區(qū)教育體育局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qū)陵西路**號
聯(lián)系方式: **********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宣城市宣州區(qū)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區(qū)敬亭路銀城小區(qū)8幢4號
聯(lián)系方式: **********6
3. 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 李主任、方工
電話: **********2 、 **********6
十、附件:
1.采購文件: 采購文件.pdf
2.主要成交標的承諾函: 主要成交標的承諾函.pdf
3.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中小企業(yè)聲明函.pdf